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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汉江苑一期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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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汉江苑一期拆迁吗

武汉市江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汉江苑一期拆迁吗

一、汉江苑一期拆迁吗

汉江苑一期是否会拆迁,目前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这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划和决策。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汉江苑一期被纳入拆迁计划,政府会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来实施。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在公告发布前,政府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案,并在相关区域内进行公告,至少持续三十日,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的意见。

其次,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此后,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因此,如果汉江苑一期确定拆迁,政府会依法进行公告,并制定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信息,以了解汉江苑一期的最新拆迁动态。

二、武汉市江夏区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1、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位于江汉区航空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北至建设大道,西至省交通厅和中国人保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南至航空路,东至长投云玺项目一期范围。

2、征收面积:

约1.9万㎡;

征收户数:

约297户

3、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方式

法律依据:

《江汉区人民政府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公告》

一、征收范围:

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位于江汉区航空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北至建设大道,西至省交通厅和中国人保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南至航空路,东至长投云玺项目一期范围。

二、征收面积:

约1.9万㎡;

征收户数:

约297户

三、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方式

三、2021江汉区拆迁表

法律分析:

1。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

流芳街;

大桥新区办事处;

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

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8300元/亩;

菜地:

53130元/亩;

果园:

53130元/亩;

茶园:

53130元/亩;

精养鱼池:

53130元/亩;

林地:

38640元/亩;

未利用地:

2415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豹澥村;

五里界街;

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

乌龙泉街;

郑店街;

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

金口街;

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4100元/亩;

菜地:

48510元/亩;

果园:

48510元/亩;

茶园:

48510元/亩;

精养鱼池:

48510元/亩;

林地:

35280元/亩;

未利用地:

2205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法泗镇;

安山镇;

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9900元/亩;

菜园:

43890元/亩;

果园:

43890元/亩;

茶园:

43890元/亩;

精养鱼池:

43890元/亩;

林地:

31920元/亩;

未利用地:

19950元/亩。

4.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山坡乡;

舒安乡;

湖泗镇;

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5700元/亩;

菜园:

39270元/亩;

果园:

39270元/亩;

茶园:

39270元/亩;

精养鱼池:

39270元/亩;

林地:

28560元/亩;

未利用地:

1785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武汉市江夏区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汉政发〔2017〕23号)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大河坎东昌路西段片区(天汉大道—圣水路)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汉中拆迁还在继续吗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汉政发〔2017〕23号)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大河坎东昌路西段片区(天汉大道—圣水路)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武汉市江夏区拆迁补偿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1、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位于江汉区航空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北至建设大道,西至省交通厅和中国人保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南至航空路,东至长投云玺项目一期范围。

2、征收面积:

约1.9万㎡;

征收户数:

约297户

3、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方式

法律依据:

《江汉区人民政府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公告》

一、征收范围:

航空小路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位于江汉区航空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北至建设大道,西至省交通厅和中国人保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南至航空路,东至长投云玺项目一期范围。

二、征收面积:

约1.9万㎡;

征收户数:

约297户

三、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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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江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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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市江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汉中拆迁还在继续吗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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