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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学校拆迁怎么补偿,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

摘要:本文介绍集体土地上的学校拆迁怎么补偿,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农村拆迁款属于谁,村里有拆迁权利吗,村委有权处理村小学的土地吗,拆迁不是本村户口怎么赔偿,土地拆迁款儿女如何分配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集体土地上的学校拆迁怎么补偿,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上的学校拆迁怎么补偿,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

一、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

村小学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及对应的法律分析:

一、归村小学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如果村小学拥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拆迁款应归村小学所有。

二、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教育事业

在某些情况下,村小学可能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是由村集体或相关部门投资建设,此时拆迁款可能需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在获得拆迁款后,应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通常应用于支持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确保教育资源的持续投入和合理利用。

三、涉及多方权益的协商分配

如果村小学的拆迁涉及多方权益,如学校、教师、村集体等,那么拆迁款的分配应通过各方协商来确定。

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对村小学建设和发展的贡献,以及拆迁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确保拆迁款的公平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村小学拆迁款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能归村小学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教育事业,或涉及多方权益的协商分配。在确定拆迁款归属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拆迁不是本村户口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拆迁房子所获得的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房拆迁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户主拿到这笔拆迁款之后要怎么分配是户主自己决定的,而相关部门只需要将拆迁款给到户主就行。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

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

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房子所获得的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房拆迁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户主拿到这笔拆迁款之后要怎么分配是户主自己决定的,而相关部门只需要将拆迁款给到户主就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农村拆迁款属于谁

一:

征地拆迁相关问题法律法规

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1:

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

(此项工作由拆迁人负责)

2:

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乌海市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

(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人负责

)3:

采取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方式,做好资金保障。

(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人负责)

4:

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

拟写调查分析报告。

(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

(此项工作主要由所辖街道办事处负责、拆迁人协助)

5:

拟定拆迁方案。

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人负责)。

四、村里有拆迁权利吗

法律分析:

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村委有权处理村小学的土地吗

法律分析:

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土地拆迁款儿女如何分配

农村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拆迁房子所获得的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房拆迁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户主拿到这笔拆迁款之后要怎么分配是户主自己决定的,而相关部门只需要将拆迁款给到户主就行。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

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

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房子所获得的拆迁款全部属于户主。

农村房拆迁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户主拿到这笔拆迁款之后要怎么分配是户主自己决定的,而相关部门只需要将拆迁款给到户主就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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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上的学校拆迁怎么补偿,村委有权处理村小学的土地吗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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