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

摘要:本文介绍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担保人担保几年过期,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一年是多久,担保人几年后失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

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

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

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一年是多久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贷款风险是什么?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

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担保人担保几年过期

法律分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效期一般依据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五、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效期一般依据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六、担保人几年后失效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贷款风险是什么?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

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啊

2、南宁拆迁补偿一平米多少钱

3、南宁拆迁一平方多少钱

4、南宁拆迁标准

5、南宁 拆迁补偿

6、南宁房屋拆迁补偿

7、南宁拆迁补偿标准2020

8、南宁房屋拆迁

9、南宁拆迁得多少钱

10、南宁市一般拆迁费是多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以后会失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宁市内90平米拆迁补偿多少钱,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