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户房产证的办理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准备相关材料
已经盖章的申请表;
房屋的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提交申请并办理手续
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申请被受理后,等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之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申请,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房产证。
请注意,如果是合户房产证,可能还需要提供合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户协议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另外,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二、合户需要什么材料呢法律分析: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带身份证到她户籍地派出所说原户口本遗失,要求补办即可,户籍民警即时打印一个新的户口本给她,需交工本费10元,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
补办户口本后原户口本可以正常使用。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第一项 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三、合户证明怎么开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想要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最为关键的就是需要有房产证。
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谁,因此办理房产证至关重要。
房产证在哪里办理呢?
办房产证是在该房产所在地房产局,一般来说您买的楼盘都是由开发商统一代办。
一般新房在入伙后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了,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买房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到抵押合同,你有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和收据就可以。
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3、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提交各类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等。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四、合房本去哪里办理法律分析: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五、合户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分析: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六、夫妻合户口需要什么证件法律分析: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带身份证到她户籍地派出所说原户口本遗失,要求补办即可,户籍民警即时打印一个新的户口本给她,需交工本费10元,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
补办户口本后原户口本可以正常使用。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第一项 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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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合户”房继承之争,合户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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