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山东高速修路占地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山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高速公路赔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亩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一、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国家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年实际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土地的未来使用价值。所以在土地补偿上面,国家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为了人民利益的建设,为了更好的社会发展。国家会每年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对人民损失的利益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高速公路赔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山东高速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高速公路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山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亩

法律分析: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最新

2、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规定

3、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文件

4、山东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5、山东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6、山东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

7、山东省修高速占地补偿标准

8、山东高速征地补偿

9、山东高速路征地占用补偿款是怎样分配的

10、山东建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标准补偿办法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山东省高速公路拆迁标准,山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