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摘要:本文介绍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会拆吗,农村房子倒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自己的老宅基地的房子能拆了在建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一、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法律分析:不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房子倒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违建或者闲置房屋通过拆迁清理宅基地,则宅基地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村民自己盖的房子,宅基地使用权归村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三、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一、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1、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

村民将户口迁到城镇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所以即使户口迁出的,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只有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四、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法律分析:

没有经过审批的建房属于违章建筑,政府一般不会强制拆除,但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

对于违法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

未批先建,属占用村庄宅基地拆旧建新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

无房户、困难户、危房户等一户一宅而未批先建或批少建多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

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村民不能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

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扩建肯定要经过审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五、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会拆吗

法律分析:

没有经过审批的建房属于违章建筑,政府一般不会强制拆除,但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

对于违法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

未批先建,属占用村庄宅基地拆旧建新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

无房户、困难户、危房户等一户一宅而未批先建或批少建多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

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村民不能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

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扩建肯定要经过审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六、自己的老宅基地的房子能拆了在建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违建或者闲置房屋通过拆迁清理宅基地,则宅基地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村民自己盖的房子,宅基地使用权归村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老家的房子拆了很多年宅基地权属

2、老房子拆了宅基地会不会被政府收回?

3、农村的老房子拆了,宅基地还属于你的不?

4、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再建

5、老屋拆了宅基地归谁

6、老宅房子拆了房基地还有效么

7、农村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8、农村拆掉住房的宅基地还属于原有人吗

9、房子拆了宅基地的归属

10、老房子拆掉后剩下的宅基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会拆吗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