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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哪个部门备案,安置房在房管局办理 还是在拆迁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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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哪个部门备案,安置房在房管局办理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哪个部门备案,安置房在房管局办理 还是在拆迁部门办理

一、安置房在房管局办理 还是在拆迁部门办理

安置房的事务既可以在房管局办理,也可以在拆迁部门办理,具体取决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组织架构。

一、房管局的角色与职责

房管局通常负责房屋的管理、监督及服务工作。在安置房方面,房管局可能会涉及到安置房的分配、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因此,关于安置房的一些具体事务,如房屋分配、居住证办理等,可能需要在房管局办理。

二、拆迁部门的角色与职责

拆迁部门主要负责与拆迁相关的工作,包括拆迁计划的制定、拆迁补偿的协商与发放以及安置房的安排等。在安置房方面,拆迁部门会负责与被拆迁户协商安置方案,包括安置房的选址、面积、交付时间等。因此,与拆迁直接相关的安置房事务,如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选择安置房等,通常会在拆迁部门办理。

综上所述,安置房的事务可能涉及到房管局和拆迁部门。具体需要在哪个部门办理,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操作流程和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办理相关事务前,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

安置房属于当地的房管部门管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安置房是由政府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法律依据: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

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四、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如果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备案了,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

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一般的网签程序是:

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一、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卖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

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

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五、拆迁安置房怎么到房管局备案

如果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备案了,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

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一般的网签程序是:

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一、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卖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

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

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六、安置房是由政府哪个部门管 -安置

法律分析:

安置房属于当地的房管部门管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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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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