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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款是赔偿给租户吗,政府拆迁搬迁费给房东还是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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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款是赔偿给租户吗,政府拆迁搬迁费给房东还是租户

拆迁赔偿款是赔偿给租户吗,政府拆迁搬迁费给房东还是租户

一、政府拆迁搬迁费给房东还是租户

政府拆迁时,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东。但如果租户因为搬迁而受损,也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房东不予租户赔偿,则需要对租户进行安置。

具体来说:

一、搬迁费的补偿对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这里的“被征收人”通常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东。因此,一般情况下,搬迁费是补偿给房东的。

二、租户受损的赔偿与安置

虽然搬迁费是补偿给房东的,但如果租户因为搬迁而遭受了损失,他们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其中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租户能够证明其因搬迁而遭受了实际损失,并且这些损失是由于房东的原因造成的,那么他们有权要求房东进行相应的赔偿。

此外,如果房东在获得搬迁费后不愿意对租户进行赔偿,那么他们需要对租户进行妥善的安置。这可以包括为租户提供新的租赁房屋、支付搬迁期间的额外费用等。具体的安置方式应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政府拆迁时,搬迁费主要是补偿给房东的。但租户也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进行赔偿或安置,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出租屋拆迁租户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有的。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房屋拆迁情形是非常多的,拆迁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而有些被拆迁的房屋是出租给承租人,拆迁房屋圣承租人有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房屋租户有搬迁费吗

一、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1、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补偿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制定房屋拆迁计划,拆迁部门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2、开始房屋拆迁程序,项目用地单位根据要求拿到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查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根据拆迁部门对补偿等相关费用的估算向财政部发函,出具专款专用足额到户的证明;

3、审查资料;

4、审查收到材料后确定拆迁范围;

5、拆迁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不同,一般都是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后实施部门根据要求开始拆迁和补偿工作;

6、开始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

7、拆迁补偿到位;

8、论证安置补偿方案;

9、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10、听证会召开;

11、公布修改情况;

12、社会风险评估;

13、确定拆迁进行公告;

14、评估环节;

15、评估报告有异议;

16、补偿协议签订;

17、房屋拆除;

18、公布每户安置补偿信息、存档;

19、安置房屋交付。

四、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租客如果因为搬迁而受损的,可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拆迁人不予租客赔偿,需要对租客进行安置。

租客遇到拆迁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法: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

在公租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衍生问题: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如何判断?(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五、搬迁费给房东还是承租人

法律分析:

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租客如果因为搬迁而受损的,可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拆迁人不予租客赔偿,需要对租客进行安置。

租客遇到拆迁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法: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

在公租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衍生问题: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如何判断?(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六、房子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有的。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房屋拆迁情形是非常多的,拆迁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而有些被拆迁的房屋是出租给承租人,拆迁房屋圣承租人有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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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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