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因此不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房不属于承租人所有,其拆迁补偿款也不属于承租人所有,故拆迁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不得进行继承。
所以,公房拆迁并不算是遗产。
二、公房拆迁是否算遗产法律分析:
公房的拆迁款不属于遗产范围。
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
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公房的拆迁款属于遗产范围内吗法律分析:
遗产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普通房屋拆迁标准来确定,但是首先要确定遗产房产的权属问题。
拆迁补偿应当按照面积补偿。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
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
多人均有继承权而又未放弃继承的,应当组织大家共同协商推选一人或多人或由各继承人共有此房产,若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总之应当确定该房产的权利归属,免得一旦拆迁开始,因为房产权属无法确定,导致因此产生纠纷或无法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可见,拆迁人拟订出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在办理相应证据保全及将拆迁款提存(货币补偿时)、提供安置用房(实物补偿时)后即可实施拆除。
而此中,若后来经确定的被拆迁人对该房屋估价报告及在此基础上的补偿安置方案等不服的,可能将面临无法通过提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方式予以救济,而实际上此类纠纷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
一般通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既然是协调即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力,协调的时间、程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约束,因而对被拆迁方也是相当不利的,如果要通过国家赔偿等方式解决,则难度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四、遗产房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继承与户口无关,只与是否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有关。
即使继承人没有户口,只要与被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关系或夫妻关系,就有权利继承房产,所继承的房产拆迁的,就有权得到动迁利益。
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让继承或不给动迁利益,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关于私房动迁的遗产继承法律分析:
继承与户口无关,只与是否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有关。
即使继承人没有户口,只要与被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关系或夫妻关系,就有权利继承房产,所继承的房产拆迁的,就有权得到动迁利益。
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让继承或不给动迁利益,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六、公房拆迁能继承吗法律分析:
公房的拆迁款不属于遗产范围。
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
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公房拆迁算遗产吗
2、公房拆迁有继承权吗
3、公房拆迁算遗产不
4、公房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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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公房拆迁算遗产,关于私房动迁的遗产继承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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