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到国土资源局咨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土地征收公告怎么查?征地补偿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布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应通过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关于征收土地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三、征地补偿查公开查询法律分析:
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
法律依据: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四、征地公告在哪里查询征地公告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征收土地公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一、查看方式:
1、打开任一浏览器,搜索当地政府或者当地自然资源局的名称。
注意一定要打开官方网站(会有官网标识),否则可能会出现信息查询有误的情况,甚至进入营销网站。
2、开始进行检索。
一般情况下,这类网站都会有检索界面,点击进入检索,搜索土地征收、征收补偿等关键词,就会出现相关的信息。
例如鄞州区政府的官网中,检索的位置就在中上部分。
输入土地征收,就可以看到相关的结果。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
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二、政府征地批文在本地国土资源局可以通过工作人员查询到,也可以到当地政府查询,也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当地政府部门网站查询公示信息。
以国土资源局网上查询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步:
上网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点击打开。
2、第二步:
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点开页面中间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查询“征地批文”。
3、第三步:
在搜索框内输入拆迁批号即可查询征地批文,被拆迁人也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名称或批准文号进行查询。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征收土地_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五、征地公告哪里可以查征地公告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征收土地公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一、查看方式:
1、打开任一浏览器,搜索当地政府或者当地自然资源局的名称。
注意一定要打开官方网站(会有官网标识),否则可能会出现信息查询有误的情况,甚至进入营销网站。
2、开始进行检索。
一般情况下,这类网站都会有检索界面,点击进入检索,搜索土地征收、征收补偿等关键词,就会出现相关的信息。
例如鄞州区政府的官网中,检索的位置就在中上部分。
输入土地征收,就可以看到相关的结果。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
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二、政府征地批文在本地国土资源局可以通过工作人员查询到,也可以到当地政府查询,也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当地政府部门网站查询公示信息。
以国土资源局网上查询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步:
上网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点击打开。
2、第二步:
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点开页面中间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查询“征地批文”。
3、第三步:
在搜索框内输入拆迁批号即可查询征地批文,被拆迁人也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名称或批准文号进行查询。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征收土地_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六、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办法征地补偿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布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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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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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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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局官网征地补偿查询,征地公告哪里可以查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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