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对征收土地不服的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土地征收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土地争议是否必须先行行政复议,征地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征地引起行政复议是怎样的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一、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因具体情况而异,无法一概而论。然而,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如果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其复议申请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复议的成功率可能会相对较高。

在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会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原行政行为存在问题,复议机关有权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因此,对于申请人而言,提供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明确指出原行政行为的违法或不当之处,是提高复议成功率的关键。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复议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申请人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复议申请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原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等。因此,无法简单地给出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成功率高低。对于具体的复议案件,建议申请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二、征地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

法律分析:

对征地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对征收土地不服的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对土地征收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理论争议较大。

肯定说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行使征地权的具体方式即对下级行政机关拟定的征地方案予以批准。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将这种批准行为称之为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征用土地的决定”。

显然,在立法上,征地审批行为被赋予与决定行为相同的性质。

征地批复实际上就是征地决定,是对当事人财产权的剥夺,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了重大影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否定说认为,第一,土地征收批复一般是由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到省国土厅或国土部,由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后,代省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的。

征地批复是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内部公文,属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作出的内部指示,批复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是下级机关的征地行为,而非该批复行为,相对人对省政府征地批复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既然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那么作出这种最终裁决所依据的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应该是最终决定。

如果允许对作为最终裁决依据的征地批复进行复议,一旦复议结果是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依据该征地批复而做出的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最终裁决也必将发生改变,从而失去其“最终裁决”的特性。

因此,《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立法原意是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是最终决定,不得申请复议。

四、土地征收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土地争议都必须先行政复议,只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五、土地争议是否必须先行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土地争议都必须先行政复议,只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六、征地引起行政复议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对征地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为什么

2、拆迁行政复议有用吗

3、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知乎

4、拆迁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5、拆迁办行政复议

6、拆迁行政复议找哪个部门

7、拆迁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8、拆迁申请行政复议多长时间出结果

9、拆迁行政复议要到哪里申请

10、拆迁行政复议书怎么写例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争议是否必须先行行政复议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