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算。第二十六条拆除公有住宅,实行产权调换的,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不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在安置标准以内部分,按照新建房屋的建筑造价收取扩建费,由被拆迁人承担,超出安置标准以外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的商品房指导价格结算。第二十七条拆除私有住宅,产权人要求保留产权,实行产权调换的,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不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在安置标准以内部分,按照新建房屋拆建筑造价收取扩建费;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超出安置标准以外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的商品房指导价格结算。第二十八条拆除公益事业房屋及其附属物,应按照原房性质、结构、规模予以重建,重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能重建的按重置价格给予补偿。第二十九条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定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可依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拆迁。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由拆迁人予以补偿。第三十条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纠纷。在拆迁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的合理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纠纷当事人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拆迁。第三十一条拆迁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农民自有的有照住宅房屋,产权人要求保留产权可进行产权调换;不要求保留产权的按重置价格补偿。拆迁城市户和农户混居区的农户,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标准安置补偿。果树补偿标准为5.00元年轮;房屋附属物按重置价格进行核算;蔬菜大棚按重置价格进行补偿。拆除集体所有土地上非农业户的房屋,其地上附着物、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等不予补偿。农户个人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拆迁人一次性发给从业人员每人补助费600元,从业人员自行领取。
二、辽阳市规划法律分析:
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地铁M2号线辽阳东路车辆段盖物业项目地块”的最新规划方案,此次问世的为该项目的调整规划方案,因此较之前变化比较明显,地块用途由原来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增加了住宅,商业等功能,建筑总面积由原来的18.984万㎡调整为74.96万㎡,建筑面积多出了近56万㎡。
该项目位于崂山区辽阳东路,深圳路,合肥路,车家下庄路道路合围区域,调整之前的占地面积为27.12万㎡,调整后土地面积为26.8万㎡,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变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建筑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8.9840万㎡调整为74.96万㎡。
因为新规划变更较大,所以其他具体的规划指标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调整后的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100米,可居住人口10100人,配建车位5500个,此外还将配建12个班的幼儿园。
本次调整是本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地块开发强度,将地铁上盖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保持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规划为居住,公建,地铁办公等功能。
其中居住包括住宅以其相关配套;
公建包括办公,商业等项目;
地铁办公包括地铁办公综合楼,控制中心,派出所等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辽阳东辽阳未来规划法律分析: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辽阳城市规划一、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直接选择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五、2023年辽阳市哪些地方拆迁一、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直接选择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六、辽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法律分析:
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地铁M2号线辽阳东路车辆段盖物业项目地块”的最新规划方案,此次问世的为该项目的调整规划方案,因此较之前变化比较明显,地块用途由原来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增加了住宅,商业等功能,建筑总面积由原来的18.984万㎡调整为74.96万㎡,建筑面积多出了近56万㎡。
该项目位于崂山区辽阳东路,深圳路,合肥路,车家下庄路道路合围区域,调整之前的占地面积为27.12万㎡,调整后土地面积为26.8万㎡,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变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建筑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8.9840万㎡调整为74.96万㎡。
因为新规划变更较大,所以其他具体的规划指标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调整后的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100米,可居住人口10100人,配建车位5500个,此外还将配建12个班的幼儿园。
本次调整是本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地块开发强度,将地铁上盖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保持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规划为居住,公建,地铁办公等功能。
其中居住包括住宅以其相关配套;
公建包括办公,商业等项目;
地铁办公包括地铁办公综合楼,控制中心,派出所等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1、辽阳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2、辽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3、辽阳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4、2021年辽阳拆迁
5、辽阳市拆迁计划
6、2021年辽阳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7、辽阳市动迁补偿标准
8、辽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9、辽宁辽阳农村动迁
10、辽阳各村镇拆迁名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阳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阳市拆迁规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辽阳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阳市哪些地方拆迁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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