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划拨的国有土地院落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对于征收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及时足额给予补偿。补偿标准通常参考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具体数额会根据土地类型、地区差异和征收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
二、安置补助费
如果需要安置被征地人群,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计算通常基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这个数目是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对于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以及青苗等,也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些补偿费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总的来说,集体划拨的国有土地院落补偿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有助于确保补偿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二、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有哪些补偿法律分析:
对于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应当按照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
征收补偿不仅有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还有对房屋所占范围内土地的补偿。
被征收人享有使用权的绿地、院落、泊车位等,也应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国有土地空地院落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于评估结果应当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
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第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四、国有土地院落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五、集体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六、国有土地院落补偿标准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对于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应当按照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
征收补偿不仅有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还有对房屋所占范围内土地的补偿。
被征收人享有使用权的绿地、院落、泊车位等,也应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集体土地是划拨的拆迁时如何补偿呢
2、集体划拨土地征收补偿
3、集体土地划拨性质怎样补偿
4、集体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
5、集体土地划拨规定
6、集体土地划拨土地
7、集体土地划拨土地的房子使用年限
8、集体划拨土地能买卖么
9、集体土地被划拨后的所有权
10、集体土地有划拨方式取得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是划拨的拆迁时如何补偿,集体划拨的国有土地院落如何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是划拨的拆迁时如何补偿,集体划拨土地征收补偿
内容审核:周铭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