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地上房屋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基本上分成两类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房屋所有权也应予以注销,之后土地出让时一并带建筑物出让。第二种观点是认为土地收储是为将来土地出让所储备土地,其应该将地上建筑物拆除,如未拆除的,则不属于收储行为,应为收购的买卖行为。
二、政府收储土地的流程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如果是属于违章建筑,依法拆迁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能够提供建设批准和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就能够按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收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三、土地收储地上房屋如何处理?法律分析:
如果是属于违章建筑,依法拆迁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能够提供建设批准和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就能够按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收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四、土地收储地上房屋如何处理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1)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
(3)地形现状图;
(4)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5)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2、权属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楚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出具《拨地定桩报告》。
3、征询意见
审查并测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1)项目建设规划条件要点;
(2)地价评估结果;
(3)综合开发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
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
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形成区政府同意收储会议纪要。
6.签订协议
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7.支付收购费用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收购费用。
完成拆迁成本审计报告与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并提供审计成本费用。
8.权属变更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支付收购费用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经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不含住宅房屋)同时予以注销。
9.交付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法律依据: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五、土地收储详细流程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1)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
(3)地形现状图;
(4)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5)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2、权属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楚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出具《拨地定桩报告》。
3、征询意见
审查并测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1)项目建设规划条件要点;
(2)地价评估结果;
(3)综合开发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
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
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形成区政府同意收储会议纪要。
6.签订协议
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7.支付收购费用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收购费用。
完成拆迁成本审计报告与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并提供审计成本费用。
8.权属变更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支付收购费用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经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不含住宅房屋)同时予以注销。
9.交付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法律依据: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六、土地收储是什么意思呀法律分析:
如果是属于违章建筑,依法拆迁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能够提供建设批准和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就能够按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收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1、集体土地储备地上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2、集体土地储备地上建筑拆迁补偿怎么算
3、集体土地储备地上建筑拆迁补偿多少
4、集体用地收储
5、集体储备用地
6、集体土地政府可以储备吗
7、集体建设用地收储
8、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拆迁补偿办法
9、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10、集体土地征收储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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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储备地上建筑拆迁补偿,土地收储详细流程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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