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如下: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需要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级组织)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河南省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法律分析:
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包括: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三、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河南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可以参考2016年11月11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指导本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超面积、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
为推进和规范全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民财产权利,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等6部门11月8日联合签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宅基地使用权应确认给谁
《意见》提出,应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关机关批准易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认。
超面积宅基地如何处理
《意见》明确: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照批准面积填写使用权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的面积,宗地图按实际占用范围绘制,能确定超占范围的,要在宗地图上用虚线标注超占部分。
无权属来源证明宅基地咋办
对无权属来源证明或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意见》规定,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并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出具证明,对土地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公告30天,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提醒:
《意见》还重申了“一户一宅”原则,并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四、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关于农村房屋确权的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了以下内容:
1、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2、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按地方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
3、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
2021新规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包括:
1、房屋所有人已经进城落户;
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与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但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正当享有的。
而且,其原来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也予以确权登记;
2、两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条件,不过现在的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农村的房屋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另外一种是符合分户条件但并未分户,却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房子可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确权。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三部分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
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
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
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五、农村房屋确权政策新规2021年关于农村房屋确权的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了以下内容:
1、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2、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按地方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
3、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
2021新规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包括:
1、房屋所有人已经进城落户;
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与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但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正当享有的。
而且,其原来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也予以确权登记;
2、两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条件,不过现在的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农村的房屋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另外一种是符合分户条件但并未分户,却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房子可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确权。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三部分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
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
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
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六、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法律分析:
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包括: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1、河南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2021征收多少
2、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
3、河南宅基地拆迁 补偿标准
4、河南拆迁补偿标准2020
5、河南拆迁补偿政策
6、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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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河南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2021
10、河南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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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南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2021征收,农村房屋确权政策新规2021年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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