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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村委会能截留吗,征地补偿村委会截流30%,合法吗

摘要:本文介绍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村委会能截留吗,征地补偿村委会截流30%,合法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乡镇可否截留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款村委会留百分之十,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吗,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村委会能截留吗,征地补偿村委会截流30%,合法吗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村委会能截留吗,征地补偿村委会截流30%,合法吗

一、征地补偿村委会截流30%,合法吗

法律主观:

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合法吗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而且对于截留的土地补偿款有一定比例限制。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

二、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不可以截留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三、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

法律客观: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 土地承包 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 宅基地 的使用方案; (七) 征地补偿费 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不可以,私自截留征地补偿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四、乡镇可否截留征地补偿费

法律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这笔钱是村里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第四款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五、征地补偿款村委会留百分之十

法律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这笔钱是村里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第四款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六、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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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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