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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城区拆迁土地如何补偿,最新漯河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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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城区拆迁土地如何补偿,最新漯河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漯河城区拆迁土地如何补偿,最新漯河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最新漯河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具体补偿多少还需要询问当地政府。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漯河临颍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样的

一、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46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68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6〕10号)执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牛赵村、方庄村、孙店村、吕仓村、席郭村、邓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谢村和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岗村。

征收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耕地3.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3公顷,牛赵村耕地4.6378公顷、园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5公顷,方庄村耕地2.1277公顷,孙店村耕地2.13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7公顷,吕仓村耕地0.7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9公顷,席郭村耕地0.1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5公顷,邓店村耕地0.57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顷、园地0.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7公顷,白坡村耕地1.2631公顷、园地0.4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谢庄村耕地0.3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庄村耕地5.63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总面积23.4576公顷(其中耕地21.8642公顷)。

三、2020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

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

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执行。

二、漯河市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说明: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五十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

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7.92万元/公顷。

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302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122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5〕26号)执行。

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空冢郭镇陈岗村、叶岗村和干河陈乡小村铺村。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陈岗村耕地1.1836公顷,叶岗村耕地9.2392公顷、其它农用地0.1160公顷,征收干河陈乡小村铺村耕地6.66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528公顷,总面积17.2422公顷(其中耕地16.9734公顷)。

什么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合上面所说的,漯河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还有社会保障费来进行补偿的,而且不同的田亩补偿的标准也会不样,而且处的位置越好,那么补偿的就会越高,因此,对于政府也一定要按照出的公告那样对群众进行补偿,不能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一定要按照先补偿后征用的原则来进行。

五、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7.92万元/公顷。

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302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122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5〕26号)执行。

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空冢郭镇陈岗村、叶岗村和干河陈乡小村铺村。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陈岗村耕地1.1836公顷,叶岗村耕地9.2392公顷、其它农用地0.1160公顷,征收干河陈乡小村铺村耕地6.66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528公顷,总面积17.2422公顷(其中耕地16.9734公顷)。

什么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合上面所说的,漯河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还有社会保障费来进行补偿的,而且不同的田亩补偿的标准也会不样,而且处的位置越好,那么补偿的就会越高,因此,对于政府也一定要按照出的公告那样对群众进行补偿,不能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一定要按照先补偿后征用的原则来进行。

六、河南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46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68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6〕10号)执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牛赵村、方庄村、孙店村、吕仓村、席郭村、邓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谢村和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岗村。

征收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耕地3.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3公顷,牛赵村耕地4.6378公顷、园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5公顷,方庄村耕地2.1277公顷,孙店村耕地2.13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7公顷,吕仓村耕地0.7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9公顷,席郭村耕地0.1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5公顷,邓店村耕地0.57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顷、园地0.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7公顷,白坡村耕地1.2631公顷、园地0.4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谢庄村耕地0.3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庄村耕地5.63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总面积23.4576公顷(其中耕地21.864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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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漯河城区拆迁土地如何补偿,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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