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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中的评估业务,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中的评估业务,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是否合法有效,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办,房屋拆迁评估公司,拆迁企业应由哪方选择评估公司,拆迁评估是谁评估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中的评估业务,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

拆迁补偿中的评估业务,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

一、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

房屋拆迁时,房屋要进行拆迁评估,并结合补偿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法律规定,房屋评估必须有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那么,谁来委托评估公司呢?如果是由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拆迁评估是否合法有效?

一、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要求程序,内容,形式都合法那么就有效,反之无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报告属于证据规则中鉴定意见的一种,因此评估报告的形成必须具备三要件: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二、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入场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入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在委托评估公司的时候,一般都是要求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这个程序方面是由多方进行协商签订。

二、拆迁企业应由哪方选择评估公司

一、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要求程序,内容,形式都合法那么就有效,反之无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报告属于证据规则中鉴定意见的一种,因此评估报告的形成必须具备三要件:

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二、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入场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入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柯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牧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同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三、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

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

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

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

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

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

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五、房屋拆迁评估公司

法律分析: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

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

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

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

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

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

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六、拆迁评估是谁评估

一、单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要求程序,内容,形式都合法那么就有效,反之无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报告属于证据规则中鉴定意见的一种,因此评估报告的形成必须具备三要件:

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二、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入场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入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柯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牧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同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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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中的评估业务,房屋拆迁评估公司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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