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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评估领导小组,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评估领导小组,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危房怎么申请拆迁,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农村危房拆房补偿怎么申请,危房拆除有补偿吗,农村危房拆房补偿如何申请?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评估领导小组,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拆迁补偿评估领导小组,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一、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1、危房申请拆迁找城乡规划建设局的。

2、危房改造一般是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村里的话就是找村委会了。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一、危房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对危房的拆迁流程是: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危房拆除有补偿吗

危房申请拆迁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有哪些情形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一、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1、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如下: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危房改造是指政府部门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工程。

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有户主填写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行申请。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农村危房拆房补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危房改造是指政府部门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工程。

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有户主填写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行申请。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农村危房拆房补偿如何申请?

危房申请拆迁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有哪些情形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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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评估领导小组,农村危房拆房补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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