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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大连动迁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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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大连动迁计划表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大连动迁计划表

一、大连动迁计划表

法律分析: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通告因城市建设需要,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我局于2010年8月25日以大国土房屋管字[2010]29号文件批复(拆迁许可证2010第014号),同意中山区绿园街2号、绿山巷1号,解放路25、27、219、224、226号,铁山巷9、10、11、12、14、16、18、20、21号,胜利东路40、42号,麒麟西巷7号,由拆迁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组织,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房屋所有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大连哪34个地方动迁

大连2022年动迁规划:

中山区将会改造36个小区的160栋1980年以前的老旧住宅和115栋D级房屋。

改造内容为:

外墙保温、屋面防水保温、门窗更换、楼梯间粉刷、楼院方砖铺设、绿化改造、照明、休闲、文化小品、便民、服务设施等。

2021年,西岗区计划实施18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超过4.6亿元。

在安居保障方面将对辖区一些2000年底前建成的失管失养失修、基础设施老旧的小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总改造面积约3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目前,政府投资支持的主要为基础类和部分完善类的内容,提升类主要通过居民出资和引入社会资本来实施改造。

沙河口区计划对辖区37个小区,151栋楼体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改造面积38.2万平方米。

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楼体屋面保温防水、墙体保温,真石漆饰面,更换外窗、雨水管、单元门,维修楼梯扶手踏步,粉涮走廊等;

楼院主要是维修下水管网、道路和停车场地,铺装方砖和绿化,根据小区情况和居民需求安装凉衣架、休闲座椅、快递箱、健身器材、宣传栏等设施。

甘井子区拟改造甘井子、南关岭、椒金山、中华路、红旗等5个街道25个小区,196栋楼、9072户,改造面积共42.87万平方米。

改造内容包括老旧住宅维修改造工程,加固改造工程、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等。

另外,2021年甘井子区还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依托营城子街道西小磨村、对门沟村、红旗街道刘家村等典型示范村建设,围绕村内环境整治、村庄亮化、河沟渠塘疏浚清淤等内容,总结经验并推广,带动全区农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大连2022年动迁规划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现对大连市市内区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调整如下:

一、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足下列标准的,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予以货币补偿:

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00元;

房屋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00元;

房屋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0元;

房屋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800元。

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市内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下列补贴标准的,拆迁人应增加面积给予货币补贴。

房屋特、一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35平方米计算;

房屋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

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

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四、大连市动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到2022年,黄浦区将基本完成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

2021年,黄浦区将继续聚焦“政企合作、毛地项目、区级投资”三种实施路径的18个项目,重点推进北京路两侧、新天地周边旧改,2022年集中力量攻坚老城厢区域旧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五、大连拆迁2022明细

法律分析:

到2022年,黄浦区将基本完成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

2021年,黄浦区将继续聚焦“政企合作、毛地项目、区级投资”三种实施路径的18个项目,重点推进北京路两侧、新天地周边旧改,2022年集中力量攻坚老城厢区域旧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六、大连动迁计划表 法律问题

大连2022年动迁规划:

中山区将会改造36个小区的160栋1980年以前的老旧住宅和115栋D级房屋。

改造内容为:

外墙保温、屋面防水保温、门窗更换、楼梯间粉刷、楼院方砖铺设、绿化改造、照明、休闲、文化小品、便民、服务设施等。

2021年,西岗区计划实施18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超过4.6亿元。

在安居保障方面将对辖区一些2000年底前建成的失管失养失修、基础设施老旧的小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总改造面积约3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目前,政府投资支持的主要为基础类和部分完善类的内容,提升类主要通过居民出资和引入社会资本来实施改造。

沙河口区计划对辖区37个小区,151栋楼体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改造面积38.2万平方米。

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楼体屋面保温防水、墙体保温,真石漆饰面,更换外窗、雨水管、单元门,维修楼梯扶手踏步,粉涮走廊等;

楼院主要是维修下水管网、道路和停车场地,铺装方砖和绿化,根据小区情况和居民需求安装凉衣架、休闲座椅、快递箱、健身器材、宣传栏等设施。

甘井子区拟改造甘井子、南关岭、椒金山、中华路、红旗等5个街道25个小区,196栋楼、9072户,改造面积共42.87万平方米。

改造内容包括老旧住宅维修改造工程,加固改造工程、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等。

另外,2021年甘井子区还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依托营城子街道西小磨村、对门沟村、红旗街道刘家村等典型示范村建设,围绕村内环境整治、村庄亮化、河沟渠塘疏浚清淤等内容,总结经验并推广,带动全区农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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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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