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年宝山拆迁地段”的问题,目前无法给出具体的地段信息,因为拆迁计划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制定,并且会在实施前进行公告。建议您关注宝山区政府发布的官方公告和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拆迁地段信息。
在此,我可以提供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据,以帮助您了解拆迁的一般规定和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房屋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符合该条例所列举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拆迁工作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且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其中涉及到拆迁的,需要满足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条件。这表明拆迁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总之,拆迁工作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公共利益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是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或者商户,建议您关注官方发布的相关政策和通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拆迁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支持。
二、上海浦东北蔡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上海市长江西路快速路的设计方案已经出炉,不出意外的是,长江西路将建设高架路。
长江西路快速路建设高架之后,将穿过宝山区的张庙街道,也将让宝山区的张庙街道的林荫路面临消失的情况。
然而,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建设高架,不能建设地下,因为长江西路的下面就是上海地铁18号线。
对于长江西路快速路的建设,不可能在地下挖出来两层,因此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是高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上海宝山长江路为什么没拆迁?法律分析:
1、罗店镇隶属于上海市宝山区,位于宝山区西北部,南与顾村镇为邻,东与宝钢、月浦相依,西与嘉定区相连,北与宝山工业园区、罗泾镇相接。
2、规划范围:
罗店镇域石太路以南区域,用地面积40.43平方公里。
3、发展目标:
按照发展总体目标,落实北上海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战略目标——“魅力金罗店”,强化罗店城镇圈中心镇定位,创新“生态+”和“文化+”的发展模式引导乡村振兴和文化复兴,打造长江口上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宝山区罗店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一、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宝山区锦秋路站,沿祁连山路-连亮路-桃浦西路-大渡河路-古北路-古羊路-桂林路-柳州路-石龙路-老沪闵路-景洪路-银都路-莲花南路走行,至紫竹高新园区。
线路总长约40公里,设29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
二、站点设置全线共设锦秋路站、丰翔路站、南大路站、祁安路站、古浪路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梅岭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长风公园站、天山路站、古北路站、姚虹路站、吴中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上海南站站、百色路站、罗秀路站、朱梅路站、景洪路站、虹梅南路站、景西路站、景联路站、沪光路站、元江路站、永德路站、紫竹高新区站,共29座车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五、宝山淞南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一、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宝山区锦秋路站,沿祁连山路-连亮路-桃浦西路-大渡河路-古北路-古羊路-桂林路-柳州路-石龙路-老沪闵路-景洪路-银都路-莲花南路走行,至紫竹高新园区。
线路总长约40公里,设29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
二、站点设置全线共设锦秋路站、丰翔路站、南大路站、祁安路站、古浪路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梅岭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长风公园站、天山路站、古北路站、姚虹路站、吴中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上海南站站、百色路站、罗秀路站、朱梅路站、景洪路站、虹梅南路站、景西路站、景联路站、沪光路站、元江路站、永德路站、紫竹高新区站,共29座车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六、黄浦区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上海市长江西路快速路的设计方案已经出炉,不出意外的是,长江西路将建设高架路。
长江西路快速路建设高架之后,将穿过宝山区的张庙街道,也将让宝山区的张庙街道的林荫路面临消失的情况。
然而,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建设高架,不能建设地下,因为长江西路的下面就是上海地铁18号线。
对于长江西路快速路的建设,不可能在地下挖出来两层,因此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是高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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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宝山区罗泾镇 拆迁政策,宝山淞南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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