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举报。
一、向政府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征地补偿款的收支状况,或者公布的情况不真实,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这些政府部门有责任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公开透明。如果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责任。
二、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举报
如果村干部的行为涉嫌犯罪,如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报案或者举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也保护举报人的权益,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
在举报过程中,村民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和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避免在举报过程中暴露个人信息或面临其他风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
二、村干部贪村民的征地费怎么举报法律分析:
1、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2、各地方均有可以投诉的单位,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强行征地的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三、农村征地投诉举报电话法律分析:
可以到当地的纪检委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可见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四、村委侵占村民征地款怎么举报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村长不给发征地款怎么举报法律分析:
1、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2、各地方均有可以投诉的单位,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强行征地的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1、截留征地补偿款由哪个部门管理
2、截留征地补偿款应付怎样的法律责任
3、截留征地补偿款属什么行为
4、截留征地款违反规定
5、截留征收补偿款
6、截留土地补偿款犯法吗
7、政府截留土地补偿费
8、村委截留征地补偿款
9、控告政府截留征地补偿款
10、征地款村里截留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截留征地补偿款由哪个部门管,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打那个电话举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截留征地补偿款由哪个部门管,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内容审核:杨海军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