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先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如果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拖欠征收补偿费用应该如何处理?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指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一、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怎么算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如果发生征地拆迁纠纷,应该要先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行政或者司法手段解决。
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
因此,如果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满意,只能通过听证、上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的,可以申请听证、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如果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该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7、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8、拆迁期限(1年+6个月);
9、拆迁结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三、征地补偿费拖欠怎么办?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
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先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如果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五、拖欠征收补偿费用怎么处理?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
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先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如果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六、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指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一、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怎么算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如果发生征地拆迁纠纷,应该要先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行政或者司法手段解决。
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
因此,如果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满意,只能通过听证、上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的,可以申请听证、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如果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该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7、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8、拆迁期限(1年+6个月);
9、拆迁结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1、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
2、拖欠征收补偿费怎么办
3、拖欠征收补偿费怎么处理
4、拖欠征收补偿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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