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宅基地拆迁

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北海市苗圃拆迁补偿标准,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北海市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一、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如果你是 农村集体土地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 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水浇地、稻田、园地、人工草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补偿;(二)征用旱地、天然草场,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三)征用林地、宅基地,比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的大型重点 工程建设项目 需征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土地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6倍执行。 上述被征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为准。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一般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宿根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林木和各种设施,按实际损失情况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法律客观:

《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二条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

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

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已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补偿安置补助费。

二、北海市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己经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主张提出异议,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认定申请人知道征收土地决定。

二、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依法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北海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

法律分析:

北海市苗圃拆迁补偿标准是:

土地补偿为苗圃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的10倍;

附着物补偿和预期收益折现补偿为苗圃树体的市场价值,由专家评估确定;

基础设施补偿按照被搬迁户的实际损失确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北海市苗圃拆迁补偿标准

一、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和建设用地(农民自留就业用地除外)的征收补偿。

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3倍进行补偿;

征收农民自留就业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2.0倍确定;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确定;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我市所辖范围土地的,年产值按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补偿倍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前已经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

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落实;

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但尚未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在我市尚未出台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gt;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北海市辖区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北政土字〔2008〕68号)补偿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四、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五、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执行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要求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顺利实施。

五、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和建设用地(农民自留就业用地除外)的征收补偿。

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3倍进行补偿;

征收农民自留就业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2.0倍确定;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确定;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我市所辖范围土地的,年产值按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补偿倍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前已经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

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落实;

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但尚未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在我市尚未出台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gt;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北海市辖区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北政土字〔2008〕68号)补偿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四、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五、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执行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要求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顺利实施。

六、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己经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主张提出异议,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认定申请人知道征收土地决定。

二、行政机关能够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依法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2、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案

3、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

4、北海农村拆房补偿标准2020

5、北海市搬迁宅基地补偿标准

6、北海市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

7、北海宅基地政策

8、北海市宅基地面积标准

9、北海农村宅基地出售

10、北海市拆迁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海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孙凌枫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热门排行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