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过渡费是指在拆迁过程中,为了确保被拆迁户在新房安置前的生活不受影响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具体来说:
一、住宅房屋的拆迁安置过渡费
对于住宅房屋,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需要在外租房过渡,那么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如下:
从逾期之日起,如果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则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果逾期6个月以上但不足1年,则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果逾期1年以上,则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这些增加的标准是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进行增加的。
二、生产、经营用房的拆迁安置过渡费
对于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情况,其临时安置补助费会按照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此外,如果过渡期超过一年,每年还会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这个费用也可以按月发放。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过渡费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会根据房屋类型和过渡期限的长短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被拆迁户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房屋拆迁过渡费与安置费的区别渡期补助费,是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方给予的临时安置租房费用,一般18个月每平米10元每6个月一发,超出18个月增加150%,超出21个月增加200%。
也就是说前三次你应得的过渡期补助费为10*6*原房屋面积,第四次为15*3*原房屋面积,第五次往后的为20*6*原房屋面积。
一直给到房屋安置结束。
一、房屋搬迁费该由谁来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黑龙江省以下地方搬迁补偿标准
(一)补偿安置方式。
采沉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和货币化安置。
(二)补偿安置政策。
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分为采沉区棚户区新建房屋和政府集中购买房屋。
采沉区棚户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原可居住房屋面积,就近上靠户型予以安置,并对原可居住房屋评估单价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结算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为多层住宅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安置用房,差价额每平方米超过350元的,按350元结算;差价额每平方米低于350元的,以实际发生的差价额结算。
新安置楼房面积大于原可居住房屋面积部分,45平方米以内差额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每平方米1350元结算;超出45平方米以上差额面积部分,按楼层价格结算差价。
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650元,一层至五层每平方米1700元,六层每平方米1400元。
三、什么是拆迁过渡费?法律分析:
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
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
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四、过渡费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过渡期间的费用是针对被拆迁户可能无法投亲靠友,只能临时租房的情况给予的补偿。
过渡费的发放对象是该拆迁房户籍内存在的独立户数进行。
比如,该房户籍中有父母、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其中,父母、已婚子女为独立户,已婚子女独立补偿。
其余未婚子女按继续与父母共同生活考虑。
也就是父母这一个独立户的补偿金是按照租赁一房多室的情况进行评估,然后给予补偿。
补偿金原则上是根据当地租赁平均价格由开发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统一给出,具体租好房子孬房子自己选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过渡费是给户主的吗法律分析:
过渡期间的费用是针对被拆迁户可能无法投亲靠友,只能临时租房的情况给予的补偿。
过渡费的发放对象是该拆迁房户籍内存在的独立户数进行。
比如,该房户籍中有父母、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其中,父母、已婚子女为独立户,已婚子女独立补偿。
其余未婚子女按继续与父母共同生活考虑。
也就是父母这一个独立户的补偿金是按照租赁一房多室的情况进行评估,然后给予补偿。
补偿金原则上是根据当地租赁平均价格由开发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统一给出,具体租好房子孬房子自己选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安置费怎么算的渡期补助费,是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方给予的临时安置租房费用,一般18个月每平米10元每6个月一发,超出18个月增加150%,超出21个月增加200%。
也就是说前三次你应得的过渡期补助费为10*6*原房屋面积,第四次为15*3*原房屋面积,第五次往后的为20*6*原房屋面积。
一直给到房屋安置结束。
一、房屋搬迁费该由谁来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黑龙江省以下地方搬迁补偿标准
(一)补偿安置方式。
采沉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和货币化安置。
(二)补偿安置政策。
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分为采沉区棚户区新建房屋和政府集中购买房屋。
采沉区棚户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原可居住房屋面积,就近上靠户型予以安置,并对原可居住房屋评估单价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结算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为多层住宅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安置用房,差价额每平方米超过350元的,按350元结算;差价额每平方米低于350元的,以实际发生的差价额结算。
新安置楼房面积大于原可居住房屋面积部分,45平方米以内差额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每平方米1350元结算;超出45平方米以上差额面积部分,按楼层价格结算差价。
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650元,一层至五层每平方米1700元,六层每平方米1400元。
1、拆迁安置中的过渡费是什么意思啊
2、拆迁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
3、拆迁安置过渡费怎么算
4、拆迁过渡费依据
5、关于拆迁过渡费的法律规定
6、拆迁补偿过渡费
7、2021年拆迁过渡费补贴标准
8、房屋拆迁过渡安置费
9、拆迁过渡费发放政策
10、拆迁过渡费是按人还是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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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中的过渡费是什么意思,拆迁过渡费是给户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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