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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团镇拆迁,浦东大团镇拆迁有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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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团镇拆迁,浦东大团镇拆迁有消息吗

大团镇拆迁,浦东大团镇拆迁有消息吗

一、浦东大团镇拆迁有消息吗

根据目前我所掌握的信息,暂时还没有关于浦东大团镇具体拆迁计划的公开消息。然而,一般来说,如果有拆迁计划,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这些法规规定了拆迁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相关权益保障等内容。

具体来说,如果有拆迁计划,通常会有以下步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至少公告三十日。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因此,如果您想了解浦东大团镇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或者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如果遇到拆迁问题,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措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浦江镇那5个村要动迁了

法律分析:

1、浦东新区规划沿江通道2、临港重装备产业区H24-03、H09-02、H20-02、H18-01地块3、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14-04地块4、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06-01地块5、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04-02地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浦东拆迁村

浦东新区新场镇拆迁划算。

拆迁一般经过以下法定程序:

1、房屋拆迁部门向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2、发布拆迁公告。

作出拆迁决定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中应包括拆迁补偿方案;

3、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4、在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后,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

2、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

3、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4、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登记;

5、交付拆迁补偿款,动土开工。

综上所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浦东新区新场镇拆迁划算吗

一、上海浦东新区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1、三林镇三林村、南阜村、金光村、西林村、红旗村、懿德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0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南行村民组、德福村民组、镇前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西林村庙桥村民组、西林村民组、洪家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红旗村东桥组、陈家组,浦东新区三林镇懿德村谈马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78669平方米。

2、三林镇荻山村、同济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1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荻山村和平村民组、凤翔村民组、莲新村民组、安南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同济村小乔家村民组、果园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 85245.5平方米。

3、三林镇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2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南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607.3平方米。

4、三林镇南阜村、金光村、三林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3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高树村民组、东汤村民组、曹介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陆家湾组、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德福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66036.7平方米。

5、老港镇欣河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4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村二十一组、十五组、十六组、二十六组、二十五组、十四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21385.8平方米。

6、大团镇龙树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5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七组、三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5332.9平方米。

7、新场镇坦西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7号):

拟征收新场镇坦西村二十六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3240.7平方米。

8、新场镇王桥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8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1224.2平方米。

9、泥城镇永盛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9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957.4平方米。

10、祝桥镇陈胡村、亭东村、小圩村、新和村、营前村根据《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2〕第28号):

征收土地60211.8平方米;

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 东至机场沙脚河,南至亭塘路,西至川南奉公路东侧100米,北至亭塘路;

涉及浦东新区祝桥镇陈胡村三组、四组、五组,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东村(原六组、原三组、原五组、四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小圩村二组、三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新和村四组,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十组。

二、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其中:

(1)三林镇(不含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90200元/亩;

三林镇(仅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84100元/亩。

(2)老港镇、大团镇、新场镇、泥城镇:

71100元/亩。

(3)祝桥镇(原川沙镇):

81900元/亩;

祝桥镇(原祝桥镇):

73600元/亩。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粮棉地3000元/亩(4.5元/平方米),蔬菜地5200元/亩(7.8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浦东哪些地方会动迁

一、上海浦东新区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1、三林镇三林村、南阜村、金光村、西林村、红旗村、懿德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0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南行村民组、德福村民组、镇前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西林村庙桥村民组、西林村民组、洪家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红旗村东桥组、陈家组,浦东新区三林镇懿德村谈马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78669平方米。

2、三林镇荻山村、同济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1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荻山村和平村民组、凤翔村民组、莲新村民组、安南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同济村小乔家村民组、果园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 85245.5平方米。

3、三林镇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2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南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607.3平方米。

4、三林镇南阜村、金光村、三林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3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高树村民组、东汤村民组、曹介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陆家湾组、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德福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66036.7平方米。

5、老港镇欣河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4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村二十一组、十五组、十六组、二十六组、二十五组、十四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21385.8平方米。

6、大团镇龙树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5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七组、三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5332.9平方米。

7、新场镇坦西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7号):

拟征收新场镇坦西村二十六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3240.7平方米。

8、新场镇王桥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8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1224.2平方米。

9、泥城镇永盛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9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957.4平方米。

10、祝桥镇陈胡村、亭东村、小圩村、新和村、营前村根据《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2〕第28号):

征收土地60211.8平方米;

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 东至机场沙脚河,南至亭塘路,西至川南奉公路东侧100米,北至亭塘路;

涉及浦东新区祝桥镇陈胡村三组、四组、五组,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东村(原六组、原三组、原五组、四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小圩村二组、三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新和村四组,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十组。

二、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其中:

(1)三林镇(不含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90200元/亩;

三林镇(仅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84100元/亩。

(2)老港镇、大团镇、新场镇、泥城镇:

71100元/亩。

(3)祝桥镇(原川沙镇):

81900元/亩;

祝桥镇(原祝桥镇):

73600元/亩。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粮棉地3000元/亩(4.5元/平方米),蔬菜地5200元/亩(7.8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浦江镇那5个村要动迁了

法律分析:

1、浦东新区规划沿江通道2、临港重装备产业区H24-03、H09-02、H20-02、H18-01地块3、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14-04地块4、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06-01地块5、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04-02地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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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团镇拆迁,浦东哪些地方会动迁

内容审核:孙明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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