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拆迁补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三、被拆迁人如何选择拆迁补偿标准选择实行房屋补偿的,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补偿依据商品房价新条例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将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房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新条例中规定的拆迁区域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以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
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提供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根据装修情况划分不同档次,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元/平方米的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下列方式结算差价:
1.征收住宅,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评估价分别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公摊价值小于安置房屋公摊价值的,被征收人免于支付公摊面积补差款。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用于产权调换补偿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调换房屋补偿面积内不再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区政府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征收非住宅,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建筑面积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评估价结算差价。
(二)政策性补偿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 8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征收非住宅,实际发生费用高于 8000 元的,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相关票据据实发放。
(三)政策性补助费。
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住宅实施征收,被征收人没有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按 21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以下的,按 50 平方米计算。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支付期限从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对商业、生产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实施征收,被征收人没有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按月支付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一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1)按净利润损失计算。
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2)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
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进行认定。
(3)按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具体按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约定金额计算。
无法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金收益的,通过评估确定。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支付期限从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期限按三个月计算,也可按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 3%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公有房屋怎么补偿1.公有住宅。
对租金由政府定价的直管公有住宅、单位自管公有住宅实施征收,房屋租赁关系未能解除的,对房屋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产权人给予补偿;
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依据房改或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将房屋出售,房屋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由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购买人给予补偿。
2.公有非住宅。
对直管公有非住宅、单位自管公有非住宅实施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协商确定。
3.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
对房改住房或者补贴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实施征收,属于部分产权且具备完善产权条件的,可由原购房人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产权,房屋征收部门对原购房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成都龙泉最新拆迁政策一、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细则
1、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征地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结合《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3、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区劳动、农业、统计、公安、民政、物价、计划、建设、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4、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要求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三、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细则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以及青苗补偿费:
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本办法附表一、附表二标准进行补偿。
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实补偿,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该占用地块面积。
3、有档案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拆迁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按本办法附表三标准补偿,由原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自行拆除,材料归已。
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四、以下情况不予赔偿
1、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不具有土地合法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
1、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拆迁赔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
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证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龙泉驿区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1、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拆迁赔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
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证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成都龙泉征地补偿费怎么算(一)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
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提供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根据装修情况划分不同档次,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元/平方米的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下列方式结算差价:
1.征收住宅,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评估价分别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公摊价值小于安置房屋公摊价值的,被征收人免于支付公摊面积补差款。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用于产权调换补偿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调换房屋补偿面积内不再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区政府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征收非住宅,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建筑面积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评估价结算差价。
(二)政策性补偿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 8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征收非住宅,实际发生费用高于 8000 元的,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相关票据据实发放。
(三)政策性补助费。
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住宅实施征收,被征收人没有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按 21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以下的,按 50 平方米计算。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支付期限从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对商业、生产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实施征收,被征收人没有选择临时安置过渡用房的,按月支付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一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1)按净利润损失计算。
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2)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
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进行认定。
(3)按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具体按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约定金额计算。
无法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金收益的,通过评估确定。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支付期限从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期限按三个月计算,也可按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 3%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公有房屋怎么补偿1.公有住宅。
对租金由政府定价的直管公有住宅、单位自管公有住宅实施征收,房屋租赁关系未能解除的,对房屋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产权人给予补偿;
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依据房改或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将房屋出售,房屋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由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购买人给予补偿。
2.公有非住宅。
对直管公有非住宅、单位自管公有非住宅实施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协商确定。
3.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
对房改住房或者补贴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实施征收,属于部分产权且具备完善产权条件的,可由原购房人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产权,房屋征收部门对原购房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龙泉市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2、龙泉市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3、龙泉市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4、龙泉拆迁政策
5、龙泉2021年拆迁
6、龙泉市拆迁规划
7、龙泉拆迁办最新消息
8、2021年龙泉拆迁那几块土地
9、龙泉拆迁安置
10、浙江省龙泉市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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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龙泉市拆迁补偿标准,龙泉驿区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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