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重新公布了,新政自2017年12月31日起实施。
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重新公布衢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件)
往下看,条条干货。
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衢州市区,是指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域范围。
征地区片划分
衢州市区征地区片划分为4个区片,各区片具体范围——\n\n\n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n\n\n 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采取包干的形式支付给被征地行政村,由被征地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支付给青苗的所有者。青苗补偿费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2万元亩。\n\n\n 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扣除青苗补偿费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分别为40%和60%。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n\n\n 征收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购买二三产物业,发展物业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确有需要的,可以用于新农村建设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支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具体标准:按实际征收耕地(含园地)的面积,结合具体征地区片情况核定,其中:区片一3.0万元亩,区片二2.3万元亩,区片三1.6万元亩,区片四1.0万元亩。
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切实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实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中耕地或农用地的面积,以该被征地行政村上年度人均耕地或农用地年报数为基准,按照“人地对应”的要求,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
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新增被征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按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31日起实施。原《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衢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衢政发〔2014〕41号)同时废止。
二、衢江区11个村要拆迁?法律分析:
涉及衢江区樟潭街道大安村、平杨村、缪家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衢江区11个村要拆迁衢州市拆迁补偿:
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采取包干的形式支付给被征地行政村,由被征地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支付给青苗的所有者。
青苗补偿费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2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扣除青苗补偿费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分别为40%和60%。
一、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衢州市拆迁补偿政策法律分析:
涉及衢江区樟潭街道大安村、平杨村、缪家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衢江区11个村要拆迁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涉及衢江区樟潭街道大安村、平杨村、缪家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浙江省衢州市市中心城区什么时候拆迁法律分析:
涉及衢江区樟潭街道大安村、平杨村、缪家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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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柯城区拆迁补偿标准,衢江区11个村要拆迁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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