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无法确切地知道繁峙县明年要拆迁哪些村庄。拆迁计划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需要来制定,这些计划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要了解繁峙县具体的拆迁计划,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拆迁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这些法规规定了拆迁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被拆迁人的权益保障等内容。在进行拆迁时,政府应当制定详细的拆迁方案,并与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公正和公开。
总之,要了解繁峙县具体的拆迁计划,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信息,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拆迁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繁峙县砂河镇未来规划 法律问题律师分析:
农业布局:
从农业空间布局来看,结合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建设节水农业、旱作农业生产基地,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繁峙县域西部以农业发展为主。
规划在下浪涧、中虎峪、土浪涧、碱峪、郝家湾五村建设日光温室;
在横涧、大营建设东部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
繁城镇、杏园乡建立西部城郊型专业蔬菜生产基地。
以高升寨为中心建立黍子丰产方,以南关村为中心的谷子丰产方。
以南北梁山中药材基地和衣胡麻种植为主的油料示范园区。
在高升寨和上寨村各发展一个千亩核桃干果经济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繁峙县砂河镇未来规划?法律分析:
农业布局:
从农业空间布局来看,结合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建设节水农业、旱作农业生产基地,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繁峙县域西部以农业发展为主。
规划在下浪涧、中虎峪、土浪涧、碱峪、郝家湾五村建设日光温室;
在横涧、大营建设东部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
繁城镇、杏园乡建立西部城郊型专业蔬菜生产基地。
以高升寨为中心建立黍子丰产方,以南关村为中心的谷子丰产方。
以南北梁山中药材基地和衣胡麻种植为主的油料示范园区。
在高升寨和上寨村各发展一个千亩核桃干果经济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繁峙县砂河镇未来规划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颁布暂行通知。
法律依据:
《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繁政办〔2019〕4号)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给予补偿。
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确认后可给予补偿:县城规划南区范围内:(1)1999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住宅房屋(以航拍图为准,没有航拍图的,以现场调查公示为准);
(2)2000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5日期间建造的住宅房屋,且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照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安置(以航拍图为准,没有航拍图的,以2007年大拆违公示资料为准)。
县城规划南区范围外:(1)2007年8月14日之前建造的房屋(以2007年大拆违公示资料或现场调查公示为准);(2)2007年8月15日至房屋征收调查摸底启动之日期间建造的房屋,原则上不予补偿,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补偿安置不得超过人均35平方米。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人均标准补偿安置面积35平方米;
被征收人按本规定补偿安置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五、繁昌区拆迁计划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颁布暂行通知。
法律依据:
《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繁政办〔2019〕4号)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给予补偿。
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确认后可给予补偿:县城规划南区范围内:(1)1999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住宅房屋(以航拍图为准,没有航拍图的,以现场调查公示为准);
(2)2000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5日期间建造的住宅房屋,且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照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安置(以航拍图为准,没有航拍图的,以2007年大拆违公示资料为准)。
县城规划南区范围外:(1)2007年8月14日之前建造的房屋(以2007年大拆违公示资料或现场调查公示为准);(2)2007年8月15日至房屋征收调查摸底启动之日期间建造的房屋,原则上不予补偿,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补偿安置不得超过人均35平方米。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人均标准补偿安置面积35平方米;
被征收人按本规定补偿安置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六、古店村整体搬迁吗律师分析:
农业布局:
从农业空间布局来看,结合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建设节水农业、旱作农业生产基地,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繁峙县域西部以农业发展为主。
规划在下浪涧、中虎峪、土浪涧、碱峪、郝家湾五村建设日光温室;
在横涧、大营建设东部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
繁城镇、杏园乡建立西部城郊型专业蔬菜生产基地。
以高升寨为中心建立黍子丰产方,以南关村为中心的谷子丰产方。
以南北梁山中药材基地和衣胡麻种植为主的油料示范园区。
在高升寨和上寨村各发展一个千亩核桃干果经济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1、繁峙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繁峙村镇拆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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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繁峙县拆迁补偿标准,繁昌区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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