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农村易地搬迁补偿标准,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公告。 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东乡区2022规划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河滩镇产业发展组团位于镇区南部,折达公路的建成通车和兰和铁路的规划建设为工业的开发启动创造条件。
河滩镇产业发展组团在镇区边缘,较易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展为河滩镇的新的城镇发展空间。
镇区未来的发展将受到影响与带动,进一步推动小城镇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东乡县河滩镇新规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土地共有六类:
一类土地:
孝岗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808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80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6001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382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761元亩。
二类土地:
圩上桥镇、邓家乡、虎圩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7818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81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338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236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563元亩。
三类土地:
岗上积镇、小璜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685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85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693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99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371元亩。
四类土地:
马圩镇、詹圩镇、王桥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83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83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010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542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167元亩。
五类土地:
杨桥殿镇、黎圩镇、珀圩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4865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4865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359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202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973元亩。
六类土地:
瑶圩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792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792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640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827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58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
(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征地补偿标准律师分析:
(一)慎终如始抓实疫情防控。
作为全省最早出现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县(区),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在全市率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筑牢交通要道、农村、社区“三道防线”,采取“四防一精准”(3)等最严格管控措施,全领域布控,全链条摸排,全流程管理,不到半个月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不到1个半月全部治愈5例确诊病例,实现了确诊患者零死亡、回归社会零风险和医务人员零感染。
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后,我们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织牢织密“外防输入”隔离网、“内防反弹”管控网、公共卫生防护网,坚决守住疫情不反弹底线。
(二)一鼓作气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大力扶持光伏、七天果辰、瓜蒌、润溪渔业四大扶贫产业,实施中小规模产业扶贫项目118个,建成产业扶贫基地66个,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4)问题,全力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现行标准下2636户6061人全部脱贫,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
同步推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1336户2331人城镇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5),基本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深入推进“四尘三烟三气”(6)等专项整治行动,城市PM2.5(7)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空气优良天数占比98.9%,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主要河流断面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
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比例为100%。
持续开展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减轻财政支付压力,扎实做好金融、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切实加大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积极追缴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代偿资金。
化解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3.94亿元,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等级。
(三)精准发力助推实体经济。
复工复产高效推进。
因时调整防控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产、项目复建。
出台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0条”,确保“企业复工率、全员上岗率、产能恢复率”“三率”提升,为127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3.7亿元;
制定支持重点项目复工措施“10条”,确保“机械台班量、工人数量、实物工作量”“三量”到位。
项目建设提速升级。
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行常态化、科学化调度机制,强力推动总投资约187亿元的68个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7.3亿元,一批基础设施、生态治理、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招商引资成效斐然。
制定“飞地经济”(8)政策,推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单清”做法,紧盯“5020”项目(9)招大引强,聚焦三大主导产业(10)开展延链、补链、壮链,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4个,实际进资53.7亿元,其中,永冠科技新材料生产基地、江西荣华人工智能制造产业园成功申报为全省“5020”项目。
外贸出口勇创佳绩。
鼓励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资企业增资扩建,永冠科技全年出口总额达1.2亿美元,增长67%,成为抚州市出口额最大的生产型企业。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总额2.89亿美元,增长29%;
实际利用外资4560万美元,完成年度计划111.2%。
消费活力全面释放。
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推进餐饮、住宿、商贸、娱乐等服务业复商复市。
推行机关事业干部“二季度两天半”弹性作息制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消费,拉动内需;
发放电子消费券640万元,累计带动消费3000万元;
全省唯一的京东江西扶贫馆落户东乡,完成产品线上销售1.27亿元;
成功举办抚州市首届电商直播网购节,实现交易额5600万元。
全年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7.2亿元,增长8.9%,高于全市3.1个百分点。
(四)质效并举构建产业体系。
现代工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总数达69家。
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11)经费支出预计占GDP比重1.65%,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为75.1,在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中排名第十四位,全市排名第一。
推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2.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
组建各类科研机构7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入库58家,科伦药业、博大化工被评为全省工业“小巨人”企业(12),永冠科技、亿友药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回音必东亚制药被评为全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全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全面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建立11个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体系。
强力清理园区“僵尸”企业及低效闲置土地,共征收和清理企业39家,腾出工业用地2600余亩。
加速打造“2+4+N”主题产业平台(13),产城融合、集约紧凑、要素齐备的产业发展单元初见雏形。
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76亿元。
全年完成工业税收10.8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入库10.1亿元,占92.7%,纳税过千万元工业企业13家。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全面禁止抛荒撂荒,落实水稻种植面积74万亩,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
强力推进3.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先进单位。
坚持“两特一游”(14)主攻方向,新增蔬菜产业种植面积7.8万亩;
引进浙江蓝美公司作为蓝莓产业第三方经营主体,在14个乡镇(场)落实蓝莓种植面积6000余亩。
稳步恢复生猪产能,引进深圳金新农投资20亿元兴建百万头现代化生猪产业园,加快推动中育牧业等生猪龙头企业技改扩建,生猪存栏53.1万头、出栏41.9万头,能繁母猪存栏6.91万头,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
现代服务业扬优成势。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3.7%,占GDP比重43.3%。
电子商务、金融存贷、房产销售、现代物流、休闲旅游发展势头强劲。
商品房销售备案6391套,增长55%。
欣盛铁路集装箱物流园、赤湾东方智慧公路港正式投入运营。
东乡大剧院累计演出24场;
新增规上文化企业4家,规上文化企业收入13.3亿元;
王桥清湖景区成功申报省4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佛岭游客服务中心及4个精品景点基本建成。
全年接待游客80余万人次,完成旅游收入2.9亿元,其中花果山景区玫瑰特色小镇年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0万人次。
(五)蹄疾步稳深化全面改革。
东乡经开区被列为深化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第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单位,人事薪酬制度、“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委会+平台公司”、“开发区+主题产业园”四项改革初见成效。
扎实推进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挂牌成立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应进必进行政许可事项达100%;
开展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一窗式”政务服务平台和自助服务终端延伸至乡镇(街道、场),15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启动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兑现惠企奖励资金5.5亿元,该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搭建电子金融保证平台,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和履约保函电子化。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生态产品类贷款余额达32.5亿元;
自然资源生态产品经营及价值实现案例入选全省生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畜禽智能洁养贷”改革措施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推广清单。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东乡城投集团和东乡工创投集团实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33条城乡公交线路全部投入运营。
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全面启动,铺设农村供水管网870公里。
稳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实施69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
财税金融、农业农村、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有力有效。
(六)统筹兼顾促进城乡融合。
精心打造品质城市。
按照“四精”(15)要求,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全力推进总投资35亿元的52个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6.2亿元。
雄岚大道提升改造、文教路、佛岭路、状元路东西延伸等8个市政道路项目基本完工,革命纪念公园、人民公园提升改造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行政文化休闲片区灯光秀成为城市又一“网红打卡地”。
强力推进“两违”处置和棚改工作,累计完成“两违”处置3224户,城区拆违拆临约8.3万平方米;
提前完成9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高标准建成东润华城安置小区。
持续开展“全民洗城”行动,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规广告等专项整治,举全区之力一次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全面完成马圩、小璜等4个集镇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南北港和马圩万亩圩堤除险加固、井山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
投入6.7亿元实施农村粪污综合治理一体化项目,完成一类县改厕90%目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3%。
按照“三年扫一遍”工作要求,建成216个新农村建设村点,132个行政村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
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1+N”长效管护(16)模式,顺利通过国家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
(七)不忘初心提升民生福祉。
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坚持财力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完成民生支出4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增长4%。
全面完成51件民生实事。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98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67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8%左右。
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7.3%,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国医保系统行风测评活动中排名全省第一。
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分别覆盖41.6万人、26.3万人,适度提高临时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抚恤等保障标准,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3.7亿元。
大力繁荣社会事业。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稳步提质。
高考、中考捷报频传;
东乡机电中专升级为高级技工学校,实现了大专院校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教师培训工作获评为江西省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示范县(区)。
取缔关停50所无证民办幼儿园,认定43所普惠性幼儿园。
城南、城北学校基本建成,实验中学、东乡一中、东乡四中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
全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功组建惠民医疗健康集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慢性病防治不断巩固,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和发热门诊相继建成,疫情应对能力大幅提升。
区妇幼保健院主体工程竣工。
开展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17)改革试点,城乡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迅速。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推动平安东乡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探索推广“智慧党建+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
打造全省首个正式运行的县域“城市大脑”。
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18),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双拥”(19)共建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建成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
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深入推进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运行平台稳居全省33个试点县(区)前两名、全市第一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六清”“六建”(20)要求,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八)持之以恒加强政府建设。
政治建设全面巩固。
深入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大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忠诚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政府系统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严格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1)改革,确保执法规范文明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办复率100%。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大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最受欢迎办事窗口”“最难办事窗口”评比等活动,圩上桥镇被评为全省首批“五型”政府示范乡镇。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扎实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积极推动“网络问政”常态化办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143件,办结率100%。
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蓝、黄、橙、红”四色监督工作法,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东乡区2022规划律师分析:
(一)慎终如始抓实疫情防控。
作为全省最早出现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县(区),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在全市率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筑牢交通要道、农村、社区“三道防线”,采取“四防一精准”(3)等最严格管控措施,全领域布控,全链条摸排,全流程管理,不到半个月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不到1个半月全部治愈5例确诊病例,实现了确诊患者零死亡、回归社会零风险和医务人员零感染。
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后,我们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织牢织密“外防输入”隔离网、“内防反弹”管控网、公共卫生防护网,坚决守住疫情不反弹底线。
(二)一鼓作气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大力扶持光伏、七天果辰、瓜蒌、润溪渔业四大扶贫产业,实施中小规模产业扶贫项目118个,建成产业扶贫基地66个,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4)问题,全力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现行标准下2636户6061人全部脱贫,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
同步推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1336户2331人城镇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5),基本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深入推进“四尘三烟三气”(6)等专项整治行动,城市PM2.5(7)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空气优良天数占比98.9%,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主要河流断面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
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比例为100%。
持续开展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减轻财政支付压力,扎实做好金融、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切实加大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积极追缴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代偿资金。
化解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3.94亿元,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等级。
(三)精准发力助推实体经济。
复工复产高效推进。
因时调整防控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产、项目复建。
出台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0条”,确保“企业复工率、全员上岗率、产能恢复率”“三率”提升,为127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3.7亿元;
制定支持重点项目复工措施“10条”,确保“机械台班量、工人数量、实物工作量”“三量”到位。
项目建设提速升级。
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行常态化、科学化调度机制,强力推动总投资约187亿元的68个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7.3亿元,一批基础设施、生态治理、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招商引资成效斐然。
制定“飞地经济”(8)政策,推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单清”做法,紧盯“5020”项目(9)招大引强,聚焦三大主导产业(10)开展延链、补链、壮链,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4个,实际进资53.7亿元,其中,永冠科技新材料生产基地、江西荣华人工智能制造产业园成功申报为全省“5020”项目。
外贸出口勇创佳绩。
鼓励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资企业增资扩建,永冠科技全年出口总额达1.2亿美元,增长67%,成为抚州市出口额最大的生产型企业。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总额2.89亿美元,增长29%;
实际利用外资4560万美元,完成年度计划111.2%。
消费活力全面释放。
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推进餐饮、住宿、商贸、娱乐等服务业复商复市。
推行机关事业干部“二季度两天半”弹性作息制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消费,拉动内需;
发放电子消费券640万元,累计带动消费3000万元;
全省唯一的京东江西扶贫馆落户东乡,完成产品线上销售1.27亿元;
成功举办抚州市首届电商直播网购节,实现交易额5600万元。
全年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7.2亿元,增长8.9%,高于全市3.1个百分点。
(四)质效并举构建产业体系。
现代工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总数达69家。
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11)经费支出预计占GDP比重1.65%,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为75.1,在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中排名第十四位,全市排名第一。
推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2.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
组建各类科研机构7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入库58家,科伦药业、博大化工被评为全省工业“小巨人”企业(12),永冠科技、亿友药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回音必东亚制药被评为全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全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全面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建立11个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体系。
强力清理园区“僵尸”企业及低效闲置土地,共征收和清理企业39家,腾出工业用地2600余亩。
加速打造“2+4+N”主题产业平台(13),产城融合、集约紧凑、要素齐备的产业发展单元初见雏形。
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76亿元。
全年完成工业税收10.8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入库10.1亿元,占92.7%,纳税过千万元工业企业13家。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全面禁止抛荒撂荒,落实水稻种植面积74万亩,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
强力推进3.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先进单位。
坚持“两特一游”(14)主攻方向,新增蔬菜产业种植面积7.8万亩;
引进浙江蓝美公司作为蓝莓产业第三方经营主体,在14个乡镇(场)落实蓝莓种植面积6000余亩。
稳步恢复生猪产能,引进深圳金新农投资20亿元兴建百万头现代化生猪产业园,加快推动中育牧业等生猪龙头企业技改扩建,生猪存栏53.1万头、出栏41.9万头,能繁母猪存栏6.91万头,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
现代服务业扬优成势。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3.7%,占GDP比重43.3%。
电子商务、金融存贷、房产销售、现代物流、休闲旅游发展势头强劲。
商品房销售备案6391套,增长55%。
欣盛铁路集装箱物流园、赤湾东方智慧公路港正式投入运营。
东乡大剧院累计演出24场;
新增规上文化企业4家,规上文化企业收入13.3亿元;
王桥清湖景区成功申报省4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佛岭游客服务中心及4个精品景点基本建成。
全年接待游客80余万人次,完成旅游收入2.9亿元,其中花果山景区玫瑰特色小镇年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0万人次。
(五)蹄疾步稳深化全面改革。
东乡经开区被列为深化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第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单位,人事薪酬制度、“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委会+平台公司”、“开发区+主题产业园”四项改革初见成效。
扎实推进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挂牌成立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应进必进行政许可事项达100%;
开展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一窗式”政务服务平台和自助服务终端延伸至乡镇(街道、场),15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启动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兑现惠企奖励资金5.5亿元,该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搭建电子金融保证平台,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和履约保函电子化。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生态产品类贷款余额达32.5亿元;
自然资源生态产品经营及价值实现案例入选全省生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畜禽智能洁养贷”改革措施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推广清单。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东乡城投集团和东乡工创投集团实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33条城乡公交线路全部投入运营。
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全面启动,铺设农村供水管网870公里。
稳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实施69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
财税金融、农业农村、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有力有效。
(六)统筹兼顾促进城乡融合。
精心打造品质城市。
按照“四精”(15)要求,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全力推进总投资35亿元的52个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6.2亿元。
雄岚大道提升改造、文教路、佛岭路、状元路东西延伸等8个市政道路项目基本完工,革命纪念公园、人民公园提升改造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行政文化休闲片区灯光秀成为城市又一“网红打卡地”。
强力推进“两违”处置和棚改工作,累计完成“两违”处置3224户,城区拆违拆临约8.3万平方米;
提前完成9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高标准建成东润华城安置小区。
持续开展“全民洗城”行动,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规广告等专项整治,举全区之力一次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全面完成马圩、小璜等4个集镇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南北港和马圩万亩圩堤除险加固、井山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
投入6.7亿元实施农村粪污综合治理一体化项目,完成一类县改厕90%目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3%。
按照“三年扫一遍”工作要求,建成216个新农村建设村点,132个行政村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
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1+N”长效管护(16)模式,顺利通过国家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
(七)不忘初心提升民生福祉。
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坚持财力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完成民生支出4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增长4%。
全面完成51件民生实事。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98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67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8%左右。
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7.3%,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国医保系统行风测评活动中排名全省第一。
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分别覆盖41.6万人、26.3万人,适度提高临时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抚恤等保障标准,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3.7亿元。
大力繁荣社会事业。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稳步提质。
高考、中考捷报频传;
东乡机电中专升级为高级技工学校,实现了大专院校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教师培训工作获评为江西省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示范县(区)。
取缔关停50所无证民办幼儿园,认定43所普惠性幼儿园。
城南、城北学校基本建成,实验中学、东乡一中、东乡四中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
全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功组建惠民医疗健康集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慢性病防治不断巩固,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和发热门诊相继建成,疫情应对能力大幅提升。
区妇幼保健院主体工程竣工。
开展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17)改革试点,城乡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迅速。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推动平安东乡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探索推广“智慧党建+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
打造全省首个正式运行的县域“城市大脑”。
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18),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双拥”(19)共建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建成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
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深入推进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运行平台稳居全省33个试点县(区)前两名、全市第一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六清”“六建”(20)要求,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八)持之以恒加强政府建设。
政治建设全面巩固。
深入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大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忠诚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政府系统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严格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1)改革,确保执法规范文明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办复率100%。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大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最受欢迎办事窗口”“最难办事窗口”评比等活动,圩上桥镇被评为全省首批“五型”政府示范乡镇。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扎实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积极推动“网络问政”常态化办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143件,办结率100%。
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蓝、黄、橙、红”四色监督工作法,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东乡县河滩镇新规划?法律分析:
河滩镇产业发展组团位于镇区南部,折达公路的建成通车和兰和铁路的规划建设为工业的开发启动创造条件。
河滩镇产业发展组团在镇区边缘,较易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展为河滩镇的新的城镇发展空间。
镇区未来的发展将受到影响与带动,进一步推动小城镇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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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曲阳县拆迁补偿标准,东乡区2022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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