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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时间

摘要:本文介绍平谷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时间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昌平区腾退补偿方案,平谷房屋拆迁补偿,平谷哪个村要搬迁,昌平地区最新拆迁补偿,平房拆迁腾退后多少时间给楼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平谷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时间

平谷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时间

一、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时间

平谷区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无法确定一个固定的时间周期。腾退过程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而拆迁款的发放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付款期限的约定以及拆迁流程的进展等。

一、腾退阶段

在腾退阶段,具体的时间周期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当地政府的行政效率、腾退工作的具体安排、被腾退人的配合程度等。因此,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确定的腾退完成时间。

二、拆迁款发放流程

拆迁款的发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需就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

付款期限约定:在协议中,双方会明确约定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款的具体期限。这通常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被拆迁人可以据此了解何时能够收到拆迁款。

拆迁款支付:拆迁人需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这标志着拆迁款的正式发放。

三、影响拆迁款发放时间的因素

拆迁款发放时间的具体长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如果双方能够迅速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那么拆迁款的发放工作就能更快地进入下一阶段。

付款期限的约定:付款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拆迁款的实际发放时间。如果约定的期限较短,那么被拆迁人就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收到拆迁款。

拆迁流程的进展:整个拆迁流程的顺利与否也会对拆迁款的发放时间产生影响。如果拆迁过程中遇到任何阻碍或延误,都可能导致拆迁款的发放时间相应推迟。

综上所述,从腾退开始到拆迁款发放的时间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相关当事人密切关注拆迁进展,及时与拆迁方沟通协调,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昌平地区最新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一)对于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按重置成新价有关标准给予补偿,具体包括:

1.2010年12月6日前,为保证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由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村民委员会用房、村卫生室等农村生活生产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垃圾收集、园林绿化等建筑设施;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种植设施以及必须的市政基础设施等辅助设施;

村集体成员在南邵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同意或确认的范围内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的用于种植、养殖的配套附属设施等非住宅房屋。

2.2010年12月6日前,在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占地批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文件)载明的用地范围内,经南邵镇政府同意或确认,建设的一层非住宅房屋;

取得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全部审批手续,建设的二层以上(含二层)非住宅房屋;

取得上述职能部门的部分审批手续,建设的二层以上(含二层)非住宅房屋,可按重置成新价的80%给予补偿。

3.2010年12月6日后,按照《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相关要求,取得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农村工作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建设的非住宅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三、昌平区腾退补偿方案

(一)平谷镇辖区补偿价幅度为360—650元/㎡。

(二)马坊、峪口、马昌营、大兴庄、王辛庄、大华山、南独乐河、东高村、夏各庄、金海湖十一个镇辖区补偿价幅度为240—540元/㎡。

(三)刘家店、镇罗营、熊儿寨、黄松峪四个乡镇辖区补偿价幅度为240—480元/㎡。

一、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

(一)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标准为0.26(折合173平方米)。

(二)、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

二、其他补偿标准

(一)、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超过0.4亩的部分按不超过补偿标准的50%给与补偿。

(二)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按不超过补偿标准的50%给与补偿。

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灵性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三)、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被拆迁人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按建筑面积每平米350元至1050元给与一次性补助。

(四)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元的搬迁补助费,但是,有拆迁人出车搬迁的哺育补助。

(五)新批宅基地面积少于原合法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对于不足部分,按不超过补偿标准的50%给与补偿。

三、北京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根据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可知,北京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如下:

1、通县、大兴、昌平、顺义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80%掌握;

密云、怀柔县、门头沟、房山区按房屋重置价格的70%掌握;

延庆、平谷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60%掌握。

2、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按附表1执行,其中远郊区、县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需乘以房屋重置价格补偿的幅度。

3、私有树木的材值补偿价格按附表2执行。

树木所有都需要留用的材树,只计算其材树砍伐费。

砍伐费按材树直径标准每厘米1—2元(包括远输费),由所有者自行砍伐。

4、果树另加计产值补偿费,补偿标准为:

鲜果树按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5至6倍计算,干果树按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7至8倍计算。

未结果的幼树按实际情况适当作价。

四、平谷房屋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位于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四至为:

东至密三路,南至马坊大街,西至金石路,北至京平联络线。

项目范围内的用地现状主要为集体土地,并有部分国有用地。

总占地面积122.40公顷,其中储备整理面积100.82公顷,同步实施整理面积21.58公顷。

项目涉及西大街村(密三路西侧)、蒋里庄村、塔寺村、石佛寺村及李蔡街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五、平谷哪个村要搬迁

法律分析:

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位于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四至为:

东至密三路,南至马坊大街,西至金石路,北至京平联络线。

项目范围内的用地现状主要为集体土地,并有部分国有用地。

总占地面积122.40公顷,其中储备整理面积100.82公顷,同步实施整理面积21.58公顷。

项目涉及西大街村(密三路西侧)、蒋里庄村、塔寺村、石佛寺村及李蔡街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六、平房拆迁腾退后多少时间给楼房

法律分析:

(一)对于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按重置成新价有关标准给予补偿,具体包括:

1.2010年12月6日前,为保证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由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村民委员会用房、村卫生室等农村生活生产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垃圾收集、园林绿化等建筑设施;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种植设施以及必须的市政基础设施等辅助设施;

村集体成员在南邵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同意或确认的范围内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的用于种植、养殖的配套附属设施等非住宅房屋。

2.2010年12月6日前,在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占地批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文件)载明的用地范围内,经南邵镇政府同意或确认,建设的一层非住宅房屋;

取得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全部审批手续,建设的二层以上(含二层)非住宅房屋;

取得上述职能部门的部分审批手续,建设的二层以上(含二层)非住宅房屋,可按重置成新价的80%给予补偿。

3.2010年12月6日后,按照《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相关要求,取得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农村工作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建设的非住宅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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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平谷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平谷哪个村要搬迁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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