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时,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户主的名字。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可以是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和土地的名字需要是同一人,如果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名字不一致,应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因此,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需要先把土地证过户到其名下,然后再去办理房产证。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通常是归属于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除非家庭成员经过协商,决定由其中一人享有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办理产权证时写上这个人的名字即可。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写的名字并不限于户主,而是可以根据家庭成员的协商和一定的法律程序来确定。在办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手续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二、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拆迁安置房可以换户主名字。
安置房换户主应在安置房满5年原户主取得产权证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核税缴税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变更户主和变更房主的申请方式:
1、变更户主需要去派出所申请;
2、变更房主经过开发商同意并去房管局申请。
安置房户主变更方式如下:
1、买卖:
转让人讲房产转移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
2、赠与:
赠与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的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拆迁安置房户主名字可以换吗法律分析:
写户主的名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拆迁安置房只能写户主的名字吗法律分析: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五、拆迁安置房可以写别人名字吗法律分析: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六、安置房产办理产权时可以直接写户主名字吗?拆迁安置房可以换户主名字。
安置房换户主应在安置房满5年原户主取得产权证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核税缴税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变更户主和变更房主的申请方式:
1、变更户主需要去派出所申请;
2、变更房主经过开发商同意并去房管局申请。
安置房户主变更方式如下:
1、买卖:
转让人讲房产转移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
2、赠与:
赠与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的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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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迁房只能写户主的名字吗
3、拆迁房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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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8、拆迁房产证必须是户主名字吗
9、拆迁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10、拆迁房房产证写谁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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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房产证只能写户主名字吗,拆迁安置房可以写别人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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