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摘要:本文介绍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租的土地建厂房拆除赔偿,厂房拆迁怎么补偿,租用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拆迁工厂应该怎么补偿,土地租赁建厂房拆迁的赔偿方式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一、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赔偿内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对于租赁的厂房,承租人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对厂房价值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应确保承租人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由于拆迁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这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主张相应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承租人有权主张补偿。这包括因拆迁导致的经营中断、客户流失、订单取消等直接损失,以及因重新安置和恢复生产所需的额外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需要根据承租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

此外,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进行了改进或增设了设施,这些改进或设施的价值也应纳入补偿范围。同时,承租人还可以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规定,了解是否有其他可获得的奖励或补助,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因此,承租人在面临拆迁时,应及时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赔偿政策和程序,并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

二、拆迁工厂应该怎么补偿

法律主观: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的赔偿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辟谣】土地租赁合同可以永久?真相:

不可以解析: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提醒】非法租赁土地如何处理?1、首先是协商解决。

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村组、承租土地的第三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非法租赁合同。

2、其次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对非法出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村、组解除租赁合同,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最后是诉讼解决。

由当事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提起解除合同的民事诉讼后,法院可以对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并据此作出判决。

三、租的土地建厂房拆除赔偿

法律分析:

应该补偿费用:

1.房屋、建筑物补偿: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2.设备重置补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

4.设备搬迁安装费:

根据实际支出予以补偿。

5.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租用土地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租用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

租用土地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

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土地租赁建厂房拆迁的赔偿方式

法律主观: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的赔偿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辟谣】土地租赁合同可以永久?真相:

不可以解析: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提醒】非法租赁土地如何处理?1、首先是协商解决。

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村组、承租土地的第三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非法租赁合同。

2、其次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对非法出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村、组解除租赁合同,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最后是诉讼解决。

由当事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提起解除合同的民事诉讼后,法院可以对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并据此作出判决。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标准最新

2、租地建厂房拆迁赔偿

3、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费怎么算

4、租地建厂遇拆迁赔偿款归谁

5、租地建厂房被征收赔偿费归谁

6、租赁厂房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签

7、租用厂房拆迁

8、租用土地建厂房遇到拆迁

9、租的土地建厂房拆除赔偿

10、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评估,租用土地建厂房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