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盖房超出面积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罚款、按实际批准面积登记并注明超出的部分,以及在未来分户建房或房屋拆迁时作出处理。
具体来说: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的处理
若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如果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超出部分将根据当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常是处以罚款。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若宅基地仍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将按照实际批准的面积进行登记,超出的部分会在土地权利证书内注明。待未来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与“一户一宅”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即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般来说,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建房面积不得超过这个范围。若使用耕地建房,总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坡建房,总面积则不能超过210平方米。
在“一户一宅”政策下,如果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可能会面临罚款或拆除等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定。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盖房超出面积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罚款、按实际批准面积登记并注明超出部分,以及在未来分户建房或房屋拆迁时作出处理。因此,建议农村村民在建房时严格遵守宅基地面积标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二、盖房子超出宅基地面积怎么办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3、强制收回
(1)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情况很少有强制收回的情况,但是也部分情况下是会进行强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却未拆除旧房,强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骗手段获得的宅基地等等情况。
(2)此外,对于那些已将农村户口注销的,但是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但无人居住的,也无人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条件收回。
4、暂时保留
(1)部分农村宅基地超标其实是不适合拆除的,这时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一般会给予暂时保留的处理方法。
(2)这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这几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如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居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将予以暂时保留,或者是将这栋拆除后,会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那么该房屋也将暂时保留。
一、分家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分家宅基地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
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
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
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
三、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办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处理方式如下:
1、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多占的宅基地面积怎么处理1、将超占的部分返还。
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有偿的退出交回给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是进行复垦,从而可以获得国家予以的相关补贴;
2、强制拆除,收回超占宅基地。
如果超占宅基地后不愿意接受到国家的处罚的,这部分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强制收回,其超占部分上的建筑物也将会被给拆除;
3、付费有偿使用。
超占宅基地的,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在接受了处罚之后,则能够继续付费使用其超占、多占的宅基地。
四、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怎么处理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不算违建。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
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
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五、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算不算违建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不算违建。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
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
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六、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会被强拆?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3、强制收回
(1)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情况很少有强制收回的情况,但是也部分情况下是会进行强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却未拆除旧房,强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骗手段获得的宅基地等等情况。
(2)此外,对于那些已将农村户口注销的,但是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但无人居住的,也无人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条件收回。
4、暂时保留
(1)部分农村宅基地超标其实是不适合拆除的,这时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一般会给予暂时保留的处理方法。
(2)这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这几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如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居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将予以暂时保留,或者是将这栋拆除后,会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那么该房屋也将暂时保留。
一、分家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分家宅基地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
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
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
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
1、农村拆迁超面积怎么算
2、农村拆迁超面积怎么算
3、农村拆迁是多少钱一平方
4、农村拆迁200平米给多少钱
5、农村拆迁多少一平方
6、国家规定农村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7、农村拆迁面积标准
8、拆迁时超出面积新政策
9、农村拆迁平方不够怎么办
10、农村拆迁多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超出210平方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盖房超出面积”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超出210平方怎么补偿,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算不算违建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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