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还建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还建补偿的核心部分,主要是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应公平、合理,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并临时安置,因此应获得相应的补偿。这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确保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房屋被征收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补偿。这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以弥补被征收人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此外,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和地区实际情况,还可能包括搬迁政策奖励等额外的补偿项目。这些奖励通常是为了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立的。
总的来说,房屋拆迁还建的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项目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被征收人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有哪些规定法律分析:
如果仅有一套房屋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要求补偿不小于原房屋面积的新房子,并且楼层是一等楼层,可以拒付任何费用(法律上叫做置换),当然也可以选择要补偿款,但是不如要房子合适.最好在拆迁以前找当地公证部门签订一个置换协议。
但如果拆迁是因为违法违章建筑 很有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 如果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 那么就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补偿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占地面积
●拆迁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拆迁是按照占地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拆迁补偿面积怎么算
●拆迁按土地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拆迁面积怎么算
三、还建房拆迁怎么赔偿法律分析: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房改房补偿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房改房拆迁补偿法律分析:
国家没有统一标准。
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项目:
宅基地区位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具体数额需要按照法定方法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还建房拆除有没有补偿法律分析:
国家没有统一标准。
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项目:
宅基地区位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具体数额需要按照法定方法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还建房拆迁怎么赔偿?法律分析:
如果仅有一套房屋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要求补偿不小于原房屋面积的新房子,并且楼层是一等楼层,可以拒付任何费用(法律上叫做置换),当然也可以选择要补偿款,但是不如要房子合适.最好在拆迁以前找当地公证部门签订一个置换协议。
但如果拆迁是因为违法违章建筑 很有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 如果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 那么就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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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标准,还建房拆除有没有补偿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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