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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未达成补偿协议拆迁,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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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未达成补偿协议拆迁,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征收集体土地未达成补偿协议拆迁,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一、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应怎么处理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行动建议:

1、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就决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若提起行政复议,须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递交复议材料;

3、若提起行政诉讼,须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房屋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达成协议可以强制拆迁吗

未达成协议一般是不可以强制拆迁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未达成拆迁协议能否强拆

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

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未达成拆迁协议能否强制执行

未达成拆迁协议不能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拆迁未达成协议应该如何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

如果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1.申请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或变更土地征收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被征收人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申请执行:

被征收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寻求司法救助:

被征收人因土地征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寻求司法救助的途径包括:

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向社会组织申请公益援助等。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权利对补偿决定不服,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被征收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征地拆迁是当前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而房屋征收则是其中一种形式。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况时常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需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对于征地拆迁相关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征地拆迁协议未达成,应如何处理?

3-6个月。

民法典对房屋拆迁合同有多长时效没有规定,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6个月。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协议签了多久不打款协议失效

3-6个月。

民法典对房屋拆迁合同有多长时效没有规定,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6个月。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处理?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行动建议:

1、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就决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若提起行政复议,须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递交复议材料;

3、若提起行政诉讼,须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房屋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达成协议可以强制拆迁吗

未达成协议一般是不可以强制拆迁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未达成拆迁协议能否强拆

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

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未达成拆迁协议能否强制执行

未达成拆迁协议不能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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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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