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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2019年高淳区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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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2019年高淳区拆迁方案

高淳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2019年高淳区拆迁方案

一、2019年高淳区拆迁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234号),同意征收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村集体土地2.643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4月30日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高政发[2019]26号)《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

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农业人员安置,按高政发[2018]20号、高政发[2017]140号、高政发[2014]25号文件执行;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具体费用标准,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规发[2016]7号、高政发[2016]112号文件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等有关工作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应该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即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0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漆桥街道漆桥村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镇(街道)政府以及村委会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为啥2021年高淳古柏开发区拆迁没动静吗?

法律分析:

一、新开工项目

高淳区城北商务区保障房建设二期东地块工程,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高淳区太安圩安置房二期,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工程项目A、B地块,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二、基本建成

如意山水三期、城北商务区天安二地块,已完成交付。

法律依据: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高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进展情况》

一、新开工项目

高淳区城北商务区保障房建设二期东地块工程,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高淳区太安圩安置房二期,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工程项目A、B地块,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二、基本建成

如意山水三期、城北商务区天安二地块,已完成交付。

三、2021高淳拆迁计划表

法律分析:

高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3、宅基地补偿费;

4、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5、安置费和搬迁费;

6、困难补助和奖励;

7、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8、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

9、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10、房屋价值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高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234号),同意征收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村集体土地2.6431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4月30日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高政发[2019]26号)《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

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农业人员安置,按高政发[2018]20号、高政发[2017]140号、高政发[2014]25号文件执行;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具体费用标准,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规发[2016]7号、高政发[2016]112号文件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等有关工作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应该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即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0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漆桥街道漆桥村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镇(街道)政府以及村委会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2019年高淳区拆迁方案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234号),同意征收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村集体土地2.6431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4月30日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高政发[2019]26号)《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

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农业人员安置,按高政发[2018]20号、高政发[2017]140号、高政发[2014]25号文件执行;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具体费用标准,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规发[2016]7号、高政发[2016]112号文件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等有关工作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应该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即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0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漆桥街道漆桥村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镇(街道)政府以及村委会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为啥2021年高淳古柏开发区拆迁没动静吗

法律分析:

一、新开工项目

高淳区城北商务区保障房建设二期东地块工程,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高淳区太安圩安置房二期,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工程项目A、B地块,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二、基本建成

如意山水三期、城北商务区天安二地块,已完成交付。

法律依据: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高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进展情况》

一、新开工项目

高淳区城北商务区保障房建设二期东地块工程,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高淳区太安圩安置房二期,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工程项目A、B地块,预计施工时间2020-2022。

二、基本建成

如意山水三期、城北商务区天安二地块,已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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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淳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高淳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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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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