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互换后确权时没变更名,征地补偿款归受让方所有。
土地互换指的是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其他需要,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可以互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互换表面上是互换各自耕种的土地,其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所以进行互换后各自又重新与发包方建立了土地承包关系。互换后发生土地被征收的,由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相应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互换后,即使确权时未变更名义,受让方作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有权享有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综上所述,土地互换后确权时没变更名,征地补偿款应归受让方所有。
二、土地互换和转让之后的征地补偿归谁?土地确权后 以前互换的土地怎么办?确权中,只能按照互换之后的现状登记入册并颁证,就是说,当初未进入承包合同的土地作为你家使用的土地被确权认可,而对方使用的土地应确权为对方使用。
土地流转还须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尊重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地位。
土地流转及以何种方式流转,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或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要在确权到户的前提下引导流转,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依法协商,流转期满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属于土地流出方。
还有不懂的吗?
三、土地确权后 以前互换的土地怎么办?土地互换后国家征用,补偿款归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
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承包经营权人的;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
首先,互换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与其他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土地互换,是无效的,其次,以互换的方式流转,应到村委会进行备案,并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但未办理备案或者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互换的效力;
最后,互换双方原有的承包关系消灭,新的承包关系产生。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
2001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均明确指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
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此即人民法院受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但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也就是说,村民小组才是村级组织的最基层机构,在兴安镇畔塘村委会,最基层的就是第15村民小组,它在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职能活动时,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原生产队)法人资格。
而目前并不是第15村民小组与第6生产小组的村民之间存在收益纠纷,存在纠纷的是第1-5生产小组与第6生产小组之间,简单来说就是村民之间的收益纠纷,所以与上述的法律解释精神不符,法院也就不予立案了。
以上是关于土地互换后国家征用,补偿款归谁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四、土地互换后国家征用,补偿款归谁?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应当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
如有其他需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但农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确权后,农户在依法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可以将其土地进行流转或者用于其他合法经营。
但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农户的土地进行公益性建设,那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农户进行合理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两部分:
土地征收款和补偿款。
其中,土地征收款归国有,补偿款应当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
此外,政府还应当为农民提供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土地补偿涉及到哪些因素?土地补偿主要涉及到土地的类型、面积、使用年限、所处位置、受损程度等因素。
此外,在补偿过程中还应当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生计来源等。
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这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土地征用和补偿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同时为农民提供更好的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五、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属?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应当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
如有其他需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但农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确权后,农户在依法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可以将其土地进行流转或者用于其他合法经营。
但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农户的土地进行公益性建设,那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农户进行合理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两部分:
土地征收款和补偿款。
其中,土地征收款归国有,补偿款应当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
此外,政府还应当为农民提供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土地补偿涉及到哪些因素?土地补偿主要涉及到土地的类型、面积、使用年限、所处位置、受损程度等因素。
此外,在补偿过程中还应当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生计来源等。
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这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土地征用和补偿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同时为农民提供更好的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六、被征收人需要清楚的事,土地承包权互换后,遇征收的补偿款归属问题?土地确权后 以前互换的土地怎么办?确权中,只能按照互换之后的现状登记入册并颁证,就是说,当初未进入承包合同的土地作为你家使用的土地被确权认可,而对方使用的土地应确权为对方使用。
土地流转还须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尊重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地位。
土地流转及以何种方式流转,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或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要在确权到户的前提下引导流转,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依法协商,流转期满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属于土地流出方。
还有不懂的吗?
1、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3、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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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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