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已核发土地证的空闲宅基地在拆迁时,补偿主要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等。具体补偿标准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一、基地补偿费
基地补偿费是针对宅基地本身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会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部分补偿费用会根据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等因素确定。
二、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那么拆迁时还需要支付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装修费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进行补偿。
三、安置费和搬迁费
安置费是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而支付的费用,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搬迁费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
四、困难补助和奖励
困难补助是针对生活困难的被拆迁人提供的额外补助。而奖励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立的。
总的来说,城市已核发土地证的空闲宅基地在拆迁时,会根据上述因素进行综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棚户区改造空闲宅基地如何补偿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方式如下:
1、宅基地收回的时候,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相关部门会根据被收回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通常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等;
3、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被征用前该土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到十倍;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多少法律分析: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私房动迁中的土地证补偿 -法律知识空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未建房的空置宅基地如何补偿
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
2、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
3、拆迁主体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拆迁,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
最新农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五、空宅基地,拆迁应该怎么样补偿空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未建房的空置宅基地如何补偿
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
2、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
3、拆迁主体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拆迁,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
最新农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空地拆迁是否有补偿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方式如下:
1、宅基地收回的时候,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相关部门会根据被收回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通常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等;
3、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被征用前该土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到十倍;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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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城市拆迁私房有土地证有补偿吗,空宅基地,拆迁应该怎么样补偿
内容审核:李垚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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