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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公司拆迁补偿公司,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区别

摘要:本文介绍评估公司拆迁补偿公司,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企业拆迁由谁选择评估公司,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拆迁应该选择哪个评估公司,拆迁中可以评估的有哪些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评估公司拆迁补偿公司,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区别

评估公司拆迁补偿公司,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区别

一、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区别

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它们的职责和业务范围上。

一、评估公司

评估公司主要负责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其工作包括:

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即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在拆迁过程中,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通常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并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二、拆迁公司

拆迁公司则主要负责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其职责包括:

参与拆迁前的入户调查,包括人口、户口调查等。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并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

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等,并筹措补偿资金。

申请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声明拆迁行为即将开始。

总的来说,评估公司主要负责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而拆迁公司则负责整个拆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两者在拆迁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职责和业务范围有所不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评估公司还是拆迁公司,都需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拆迁应该选择哪个评估公司

一、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拆迁评估流程:

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2、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

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如何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厂房拆迁中,企业可否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企业是有权选择评估公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三、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法律分析:

企业拆迁由被征收人选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少数服从原则,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多数,或通过抽签或抽签等随机方式决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通常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企业拆迁由谁选择评估公司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

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

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拆迁中可以评估的有哪些

一、拆迁评估公司怎么选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拆迁评估流程:

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2、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

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如何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厂房拆迁中,企业可否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企业是有权选择评估公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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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评估公司拆迁补偿公司,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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