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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土地有补偿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后,土地还有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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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后,土地还有补偿吧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后,土地是有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表明,在征收房屋时,土地作为房屋的基础,其价值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意味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也会一并被处理,因此应当对土地进行补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虽然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农用地的征收,但其原则同样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即应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且合理的补偿。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后,土地作为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和权益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有。

国有土地征收有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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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四、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归谁

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对被征收的土地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国有土地地征收有补偿吗

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对被征收的土地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

有。

国有土地征收有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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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家占用土地怎么赔偿,国有土地地征收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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