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即厂房地是租的,发生火灾后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或者重建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补偿通常是由于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时,对被征收或被拆迁人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而火灾是一种意外事故,与政府的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行为无关,因此通常情况下,火灾并不会导致拆迁补偿的产生。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重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租赁物的维修、重建等事项,那么发生火灾后,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与出租人协商处理重建事宜。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地政府对于火灾后的重建有相关规定或限制,那么承租人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火灾是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如果承租人的厂房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火灾,那么承租人可以根据该条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综上所述,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如果厂房地是租的,发生火灾后通常不会得到拆迁补偿,但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理重建事宜。同时,如果火灾是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二、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的的赔偿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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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一、租的厂房搬迁怎么补偿1、租的厂房搬迁的补偿如下: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工厂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工厂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的房屋性质;
2、租赁合同剩余期限;
3、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
四、租的厂房搬迁怎么补偿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不能要求政府支付土地补偿费,可以要求退还土地租金,因为土地是租赁的,不是由其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所有人。
至于租赁土地上的厂房,被政府拆迁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补偿。
补偿的内容包括厂房的价值、征收企业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费或安置费。
厂房的价值由厂房的占地面积、厂房所在的区域、厂房的结构等因素决定。
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根据以往的收益以及停产停业的时间决定。
搬迁费或安置费则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决定。
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应当由被拆迁人与人民政府协商决定。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对于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不能要求政府支付土地补偿费,可以要求退还土地租金,因为土地是租赁的,不是由其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所有人。
至于租赁土地上的厂房,被政府拆迁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补偿。
补偿的内容包括厂房的价值、征收企业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费或安置费。
厂房的价值由厂房的占地面积、厂房所在的区域、厂房的结构等因素决定。
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根据以往的收益以及停产停业的时间决定。
搬迁费或安置费则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决定。
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应当由被拆迁人与人民政府协商决定。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租厂房遇到拆迁有哪些补偿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的的赔偿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废弃厂房拆迁
2、旧厂房拆迁回收
3、废旧厂房拆除协议
4、废旧厂房拆除上哪儿招标
5、废旧厂房拆除是否需要资质
6、工厂厂房拆除回收
7、拆旧厂房合同文本
8、旧厂房拆除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9、废旧工厂拆除协议
10、废旧工厂拆除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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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厂房征收补偿新标准,对于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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