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关停是有补偿的。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补偿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例如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以及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附属设施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拆迁导致养殖场生产经营中断或终止,拆迁方应当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如果因拆迁需要处理存栏禽畜,且禽畜还未长成或卖不上钱,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公布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二、2022年养殖场拆除新规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禁养区内对养殖场进行关停的,如果造成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对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拆迁有补偿吗2022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5、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按正常养殖场每天的收入来计算。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补偿款主要是来自地方财政。
拆迁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被关停的养殖场有没有补偿要依据养殖场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合法兴建的,有相关审批手续的,对养殖场关停要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对养殖场进行拆迁的,除了土地安置费、补偿费外,对于因为拆迁原因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但是在现实的案件处理中,各地的标准不同。
同时《征收条例》也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纳入了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并且明确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禁养关停的养殖场的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特别是对于该养殖场的相关赔偿认定,应当在拆迁规定中进行明确,具体的赔偿情况也应当根据拆迁补偿的相规定来执行。
五、被禁养关停的养殖场有补偿吗?被关停的养殖场有没有补偿要依据养殖场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合法兴建的,有相关审批手续的,对养殖场关停要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对养殖场进行拆迁的,除了土地安置费、补偿费外,对于因为拆迁原因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但是在现实的案件处理中,各地的标准不同。
同时《征收条例》也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纳入了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并且明确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禁养关停的养殖场的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特别是对于该养殖场的相关赔偿认定,应当在拆迁规定中进行明确,具体的赔偿情况也应当根据拆迁补偿的相规定来执行。
六、被禁养关停的养殖场有补偿吗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禁养区内对养殖场进行关停的,如果造成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禁养区养殖场拆迁
2、拆除禁养区非法畜禽养殖场的法律依据
3、关停拆除畜禽养殖场
4、2021禁养区养殖场搬迁补偿
5、禁养拆迁补偿标准
6、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
7、畜禽禁养告知书
8、禁养区养猪场拆除补助
9、养殖场禁养关停补偿标准
10、畜禽禁养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禽禁养关闭拆迁补偿合同,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关停有补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被禁养关停的养殖场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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