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①货币补偿;②产权调换。具体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他合法依据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2、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先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然后由拆迁人与每一个被拆迁人根据分类评估价格,结合被拆迁人房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人数较少,并且被拆迁人愿意直接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拆迁人可以不进行评估,直接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3、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被偿金额,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前条规定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分户评估。双方不能就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选择评估中介机构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分户评估,应当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分户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依据。4、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另行确定房源。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拆迁人应将安置情况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差价。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由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拆除非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5、被拆迁人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在本地或城镇规划区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40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差价。三、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1、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房屋拆迁资质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的独立法人单位。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纳入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机构。6、房屋拆除单位(拆除公司):指具有房屋拆除资质,在拆迁活动中负责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单位。7、拆迁管理部门: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二、宣城市拆迁补偿标准?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采取货币化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2、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3〕11号)规定,这次征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凡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后,均可纳入社会保障对象:
经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与村、组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农业人口。
具体条件和参保办法请被征地户对照宣政办〔2013〕11号文件规定。
三、宣城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分析: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考: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四、安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法律分析:
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2021年宣城市(含各县市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5个涉及17798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2021宣城拆迁计划法律分析:
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2021年宣城市(含各县市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5个涉及17798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安徽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采取货币化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2、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3〕11号)规定,这次征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凡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后,均可纳入社会保障对象:
经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与村、组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农业人口。
具体条件和参保办法请被征地户对照宣政办〔2013〕11号文件规定。
1、宣城哪些棚户区要拆
2、宣城棚户区改造
3、2021年宣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
4、宣城市宣州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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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宣城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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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明年大拆迁地段宣城,2021宣城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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