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房屋位于安徽省界首市某村,因高速公路收费站项目被列入征收范围。但因拆迁补偿不合理,王某没有与镇政府达成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补偿款。在王某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镇政府对王某的房屋进行了强拆。[案号:(2023)皖12行终413号]
{"ctype":2,"value":"fd039245d688d43ff1b0e3756f1ed21b0ef43b1f","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fd039245d688d43ff1b0e3756f1ed21b0ef43b1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镇政府将房屋回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赔偿损失266926元及相应利息。
一审法院认为:镇政府强拆王某房屋违反法定程序,应确认强拆违法。但是,鉴于房屋已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考虑到双方达成拆迁协议后,房屋需要拆除,王某主张恢复原状已无必要,对王某主张的损失宜由镇政府参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赔偿。经法院核定,王某因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为149200元。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49200元及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本案中,镇政府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涉案房屋已经批准征收,涉案房屋损失客观存在,且已不具备基本的住宿条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房屋在客观上不具备恢复可能或价值,所以对王某恢复原状的诉求,应予支持。
{"ctype":2,"value":"9345d688d43f8794d3e63aa9c01b0ef41bd53a1f","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9345d688d43f8794d3e63aa9c01b0ef41bd53a1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因此二审法院改判镇政府将王某的房屋恢复原状,并按照10000元每年的标准支付房租直至房屋恢复原状为止。
对于房屋被强拆,当事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支持恢复原状的判例非常非常少,通常都是判决支付金钱赔偿。根据(2020)最高法行申7285号案例的裁判观点,房屋恢复原状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恢复原状在客观上具备可能性,二是在社会经济效益层面具有价值性,亦即恢复原状须客观可行且不以付出巨大社会经济成本为代价。
所以说,当事人可以主张要求恢复原状,但是在主张的时候要衡量一下能否得到支持,做好恢复原状以及直接支付金钱赔偿的两手准备!
二、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处理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
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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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达成拆迁协议能否强拆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处理?一、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1、没签字强拆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分别是: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
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合理强拆的程序有哪些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3)公告并送达;
(4)行政复议或诉讼;
(5)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6)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7)送达;
(8)行政复议或诉讼;
(9)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0)强制拆除。
五、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一、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1、没签字强拆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分别是: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
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合理强拆的程序有哪些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3)公告并送达;
(4)行政复议或诉讼;
(5)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6)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7)送达;
(8)行政复议或诉讼;
(9)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0)强制拆除。
六、未成功的拆迁协议能强拆吗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
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拆迁未达成补偿协议怎么办
2、拆迁未达成补偿协议有效吗
3、拆迁未达成补偿协议怎么处理
4、拆迁双方未达成协议
5、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6、拆迁没有补偿协议
7、拆迁没有达成协议能强拆吗
8、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
9、拆迁达不成协议
10、拆迁时没有补偿时间约定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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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补偿,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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