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要求房东分拆迁款的情况下,房东应明确拒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款的分配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东,而非租客。
一、拆迁款分配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和第十七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这些规定明确了拆迁款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
二、租客权利与义务
租客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享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并承担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等义务。然而,租客并不享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无权要求分配拆迁款。
三、租赁合同终止与补偿
在房屋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房东应提前通知租客,并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租客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并可能获得一定的搬迁费用补偿。但这些补偿与拆迁款分配无关。
综上所述,租客要求房东分拆迁款是不合理的。房东应明确拒绝此类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租赁合同终止及补偿事宜。
二、租房拆迁款与租户有关系吗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房子拆迁租客有补偿吗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赶走承租人的,承租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房东让租客搬走应当支付违约赔偿金,租赁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来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租客的实际损失来赔偿。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东让当事人提前搬走,具体赔偿如下:
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
房东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让租客搬走。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
租房没到期房东让搬走属于违约,房东和租客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东什么情况叫租客搬走1.交租金不准时。
租客与房东签完租赁合同,在租期内,交租准时,是每一个房东都十分期待的。
租赁合同内容也有交租时间的规定,前后不能超过一周,若有特殊情况,租客应该与房东提前沟通,说明原因,征得房东的理解方可。
如果长期拖租、故意拖租、致使房东收租困难,被赶走,属于合理。
2.租期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若租客在租期内,把租来的大房子,擅自分隔成几套小房子,再分租出去,从中获取利益。
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征得房东的同意,被房东赶走,并赔偿房东恢复房屋原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房东叫租客搬走有什么赔偿吗一、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有部分租客认为,自己在拆迁房屋里面住很久了,那应该也可以分到房屋拆迁补偿金。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人,而租客只是房屋的使用人,因此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能不能索要其他补偿,这个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租客该怎么办?
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租客坚决不搬有什么后果:
如果房屋确定要被拆迁,小编在这里建议租客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同拆迁人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的。
需注意,如果租住房屋时所有权人明知是拆迁房屋而故意未提醒租客该房屋为拆迁房屋的,租客可追究所有权人的违约责任,向所有权人索要经济赔偿。
而租客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违章建筑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时不能补偿。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依法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即使在拆迁过程中不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获得的,当违法建筑人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适当补偿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
三、强拆能否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四、被拆迁人能否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五、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一、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有部分租客认为,自己在拆迁房屋里面住很久了,那应该也可以分到房屋拆迁补偿金。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人,而租客只是房屋的使用人,因此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能不能索要其他补偿,这个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租客该怎么办?
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租客坚决不搬有什么后果:
如果房屋确定要被拆迁,小编在这里建议租客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同拆迁人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的。
需注意,如果租住房屋时所有权人明知是拆迁房屋而故意未提醒租客该房屋为拆迁房屋的,租客可追究所有权人的违约责任,向所有权人索要经济赔偿。
而租客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违章建筑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时不能补偿。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依法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即使在拆迁过程中不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获得的,当违法建筑人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适当补偿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
三、强拆能否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四、被拆迁人能否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六、租客可以分拆迁款吗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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