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是由政府发放,而不是开发商。具体来说:
一、拆迁款的发放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拆迁款的发放责任在于政府,而非开发商。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拆迁款的发放。
二、政府与开发商的角色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是主导者,有权委托开发商进行征收工作,但开发商并不能单独进行土地征收,也无权决定拆迁款的发放。开发商的角色主要是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参与具体的征收实施工作。
三、拆迁款的性质与目的
拆迁款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土地征收时,给予被征收人的一种经济补偿。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因此,拆迁款的发放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笔款项都能准确、及时地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
二、拆迁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土地补偿款给集体还是个人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征收补偿款归集体还是个人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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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款是什么法律分析:
一、拆迁的目的区分:
1、开发商拆迁,即商业拆迁,是指拆迁人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拆迁的目的是营利;
2、政府拆迁则是指政府为了特定的利益,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其名义实施的拆迁行为。
二、拆迁的性质区分:
1、商业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完全应该是民事关系,两者的地位平等;
2、政府拆迁是一种行政拆迁。
实质是一种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形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服从是其主要特征,符合征收的概念。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四、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的区别法律分析:
如果是政府拆迁的话,一般是政府相关部门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拆迁款到底谁发的?法律分析:
如果是政府拆迁的话,一般是政府相关部门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拆迁补偿款是政府出还是企业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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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拆迁款到底谁发的?
内容审核:杨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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