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贵州自建房拆迁补偿有什么规定法律分析:
具体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法律依据:
《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
(二)货币补偿金额;
(三)原房状况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楼层、户型、结构、位置和建筑面积;
(四)结算方式;
(五)搬迁过渡方式;
(六)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
(七)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告知方式;
(八)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
(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的条件;
(十)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订立的其他条款。
有房屋产权证或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作产权调换的房屋的平面图,应作为协议附件。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制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
●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
●贵阳市拆迁补偿标准
●三年内贵阳拆迁名单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贵阳市筑房网
●贵阳市房管局官网
三、贵阳市房屋拆迁标准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各县(市、区、特区)要在底前编制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布点及各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等要求。
并组织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避让等。
为解决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
贵州省政府就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下发意见。
规划:
农房设计要有地方特色。
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要“两规合一”,引导农村建房、居住向村庄集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同时加强村庄及农房设计,体现地方特色。
村庄设计要融于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村落空间,彰显特色风貌。
新建农房要符合宅基地用地限额和建筑面积的规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审批:
五种情况建房一律不批农民建房要严格按程序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用地手续,其中五种情况:
包括未取得建房手续的;不符合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不符合“一户一宅”或用地限额规定的;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
同时也要规范审批流程,实现便民高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到审批程序公开、申请人名单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并提供审批代办“一站式”服务。
建设:
农房竣工后要申请验收农房建设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队)或具备相应建设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施工。
建房人应与承建人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等。
农房施工必须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使用合格建筑材料,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
在农房建设过程中,建筑放样、基槽验收、主体封顶、竣工验收等重要时间节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机构、国土资源机构、村委会、承建人、建房人五方都要到场。
农房竣工后,建房人要及时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农房质量安全等进行查验。
竣工验收后,建房人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整治:
“两违”存量限期消化贵州省还将大力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县级政府摸底后,制定整治方案,分别采取拆除、没收、完善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逐步消化“两违”存量,争取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县级政府还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两违”整治联动机制,遏制“两违”增量。
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占地就退、出土就拆。
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点、易违人群实行重点监测,此外还要综合发力,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法律依据《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使用宅基地,应优先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按《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风景名胜区周边、乡村旅游示范点、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等区域,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可制定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上述区域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面积标准。
四、贵州农村自建房占地标准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按照当地的一个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当地所制定的拆迁管理政策来进行一个补偿,通常情况下必须要有本地的常住的户口本,而且是单独立户的,普通的住宅的话,可能会进行一个比较少的补偿。
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1、单独立户;
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如果是普通住宅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虽未规定期限但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也不计算建筑物面积和土地面积。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被拆迁人接到规划管理部门暂停建设通知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建、扩建等工程的部分和房屋装饰,不予补偿。
如果拥有一个自建的房屋的话,他们的补偿标准和普通的购买房屋的商品房补偿标准或许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怎么样来进行一个标准化的话,还是看当地的政府所制定的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
五、贵阳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吗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按照当地的一个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当地所制定的拆迁管理政策来进行一个补偿,通常情况下必须要有本地的常住的户口本,而且是单独立户的,普通的住宅的话,可能会进行一个比较少的补偿。
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1、单独立户;
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如果是普通住宅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虽未规定期限但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也不计算建筑物面积和土地面积。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被拆迁人接到规划管理部门暂停建设通知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建、扩建等工程的部分和房屋装饰,不予补偿。
如果拥有一个自建的房屋的话,他们的补偿标准和普通的购买房屋的商品房补偿标准或许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怎么样来进行一个标准化的话,还是看当地的政府所制定的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
六、贵阳市房屋拆迁规定法律分析:
具体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法律依据:
《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
(二)货币补偿金额;
(三)原房状况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楼层、户型、结构、位置和建筑面积;
(四)结算方式;
(五)搬迁过渡方式;
(六)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
(七)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告知方式;
(八)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
(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的条件;
(十)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订立的其他条款。
有房屋产权证或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作产权调换的房屋的平面图,应作为协议附件。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制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
1、贵阳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规定最新
2、贵阳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规定多少钱
3、贵阳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规定文件
4、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5、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6、贵阳市房屋拆补偿标准
7、贵阳房屋拆迁2021年补偿政策
8、贵阳市拆迁政策
9、贵阳市区房屋拆迁怎么算
10、贵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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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贵阳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郑远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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