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一般多长时间启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征地预公告在法律层面并未设定统一的有效期。若在征地预公告中明确标示出了有效期,那么应以该日期为准。倘若在征地预公告内并无具体期限,那就意味着此份征地预公告不受有效期的限制。这是由于,征地预公告往往在征地依法报批之前发布,正是在这个阶段,土地征收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其主要目的在于向当地居民传达征地的基本信息,使他们了解到自己的土地即将面临征收,同时也开始征询村民们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法规,预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是拆迁吗
关于征地与拆迁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处理方式之中,具体表现为,征地乃是国家因公益建设之需而针对土地源进行的强制征收行为,其补偿额度应以合理且适当为原则;
而拆迁一词则更加关注于对土地及其之上建筑设施的拆除过程,其驱动原因往往并非源于公益建设需求,而是出于商业开发或其他非公共利益领域中的考量,因此在补偿方面,不宜采用过低的金额。
对于这两种行为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对于农用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加以确定。
在此基础上,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必须熟知诸多因素,如土地原有用途、土壤资源条件、农作物产量、土壤地理位置、土地供需状况、居民数量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等,并应当至少每隔三年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公告发布以此适应新的环境改变。
对于农用土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其上附带之各类附属设施以及作物生长期间的补偿标准,同样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农村居民住宅的拆迁问题,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以及“居住条件得以改善”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尊重农村居民的个人意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征地预公告在法律层面并未设定统一的有效期。若在征地预公告中明确标示出了有效期,那么应以该日期为准。倘若在征地预公告内并无具体期限,那就意味着此份征地预公告不受有效期的限制。这是由于,征地预公告往往在征地依法报批之前发布,正是在这个阶段,土地征收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其主要目的在于向当地居民传达征地的基本信息,使他们了解到自己的土地即将面临征收,同时也开始征询村民们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法规,预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拟征收土地一般多长时间启动审批
●拟征收土地公告至少多少天
●拟征收土地是不是确定
●拟征地后多久正式公告
●拟征收土地公告是什么
●拟征收土地是拆迁吗
●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出来后,一般多久会征地
●拟征地公告出了隔多久出征收公告
●拟征收土地公告时效
●拟征收土地是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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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拟征收土地权属是什么意思,拟征收土地是不是确定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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