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
1、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是当事人或者行政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
2、应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
应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农村强制拆迁的条件
农村强制拆迁的条件有: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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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是谁
●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包括
●强制拆迁实施方案
●强制拆迁的性质
●强制拆迁条例
●强制拆迁有哪几类
●强制拆迁属于什么行为
●强制拆迁必须走的8个程序有哪些
●强制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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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包括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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